1、我们非法同居4年左右 在快生孩子时用男方名字买了一套房,贷款是从男方工资扣除,家庭所有开销是女方支付,女方是做生意的。现在双方性格不和想提出分手,女方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房屋应该怎么分配?怎么付抚养费? 2、男方有工作单位,而且他没有精力抚养孩子,因为孩子是没有公开的,他和前妻办过独生子女证的,
张某已婚,在外面搞第三者,结果得知有了孩子就消失的无踪无影,不但拒绝见面,甚至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女方已经流产三次,这是第四次,身体根本受不了,无奈之下只好把孩子生出来,可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怎么办,求法律帮忙??
若男方有别的女人,而且还对女方和宝宝有语言攻击,女方可以要求孩子的付养权吗?抚养费要给多少,女方没工作,且年龄没到,还是外地的,孩子5个月,还在哺乳期
我有辆私家车,昨天在路上有人拦车要搭车,可是说完价钱就来了七八个人抢钥匙,说是运管所的。可是制服也没穿。证也没用。连我车子开到哪了去了都不知道。后来找了好久才找到。找到后开单给我说要罚款3万。后来我找了朋友,拉了关系。。还是说要6500圆,我想问下这样的处罚合不合理。法律上如果有规定是不是这样罚的。如果
我妻子起诉离婚前间断性与他人同居过,立案后干脆就一直和别人一起住上了,地点也知道,就是取证太难,目前算不上重婚,但也是非法同居,应该是违法的,庭审时应该是过错方。我的问题是:1.能不能委托律师取证?2.分割财产是意义有多大?3.非法同居的时间界定?她先有后奏,婚姻不忠,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希望你帮帮忙!
我是农村的,与前女友同居四年,已经按照家里的习俗举行婚礼,并且生有一女儿,现在孩子不到三周岁,从小有我妈妈照顾,现在她提出分手,我们的孩子,她不要,不给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孩子户口未上,现在我想给孩子上户口,我怎么办,
妻子和我2000年生一女儿,今年12岁。2005年起,妻子在外打工长达7年,从来就没有寄过钱给家里。女儿读书六年,她也置之不理,生活等方面更加不闻不问,根本就没有尽自己做母亲的职责和义务。近三年经常有邻居在她老家过年时看到和另一男人在一起。2011年春节,邻居还看见她抱着一个女婴和那男人同她家里人聚会,还合了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