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假的病历资料提交给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你好,律师,我起诉医院后,法院在开庭质证资料时,我们多次提出病历不真实的,是故意伪造的,等证据.证明不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同时我们患方要求做病历真伪文书鉴定.但法院非但不做病历真伪文书鉴定,不理采患方意见,还故执地有意地把假的病历资料提交给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之后我们去找医学会提出病历不真实,医学会说:"法院提交了病历资料给医学会就证明它是真实," 我们患者该如何做呢? 我们患者本来是弱小个体,想公正地把伤害的程度清楚鉴定出来都不行.
本人母亲今年68岁。有高血压病史。于2009年3月30号因左肾囊肿住院。经降压治疗于4月2号上午9点经主冶医生江某做腹腔镜下左肾囊肿去顶减压术。当时血压为140/80。手术后3天我母亲感觉左腿根部麻木。即时向主冶医生江某反映此情况。江某看了一下手术创口说没关系。手术后5天即4月6号护士才说可以下床活动了,我母亲才下床活动
碰到省医学会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爱人在医院由于胆结石多次误诊为胃病,肝病,最后在不是癌症的情况下做了癌症才做手术,最后去逝,湖北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但说医院负次要责任.我对此鉴定不服,申请中华医学会鉴定被拒绝.我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不?
原告患者因医疗纠纷在法院起诉被告医院。起诉前原告已经申请了市级和省级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均认为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在庭审中,被告医院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查阅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第二条规定“二、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后进行再次鉴定时医院方遗失X光片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母亲因为摔伤致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和尺骨茎突游离,经过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院方负次要责任。分析意见为:1,院方由不具备手术资格的住院医生担任主刀。2,遗漏尺骨茎突骨折不予处理。3,由切开复位手术改为手法复位手术,没有告知患方,4,病历资料有明显的改动痕迹。5,出院后有5次复诊拍片,没有
您好,我爸爸由于2008年一次事故手臂受伤经过治疗后,手臂不能弯动也不能弯曲。这次是医疗事故。但经过2008年的市区鉴定所鉴定不是医疗事故,我爸爸又想去省级鉴定所去看一下,当时没钱又担心官官相互所以等鉴定下来后没有及时进行二次鉴定。现在到了2010年8月了,我爸爸又想去省级鉴定中心去鉴定,毕竟医院把我爸爸弄残疾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关于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具体指的是什么?它与后期治疗费有关系吗?还有抚养费的赔偿问题,必须是医疗事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给予吗?鉴定为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一侧喉返神经被切断的患者,他的未成年子女是否可得到抚养费?
医学会的人说,医疗事故鉴定只看提交的有关材料,不看医院出据的各项检查报告。请问:1、这种说法对吗?2、如果不对,我依据什么法规反驳她?谢谢
医学会的人员说,医疗事故鉴定只看材料,不看各个医院出据的CT、超声、核磁检查报告结果。这种说法对吗吗?谢谢
患者因胃痛到小诊所就医 诊所给其缓慢静滴葡萄糖观察,10分钟后患者病情突然恶化,诊所即拨打120并就地抢救,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临床死亡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家属不同意死检,擅自火化了死体,使得死因无法明确 问还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