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于2006年去世,生前有一套单位分的房改房,婆婆健在,共有五个子女(二男三女),但其中长子是公公的继子。据婆婆而言,公公生前有过口瞩,要把这套房给于次子,但没立遗嘱。婆婆有过和几个子女面谈,关于房产的继承,其他的也同意放弃。
我的问题如下:
一.在家里私下达成的书面协议没有公证能否有效,如果今后有人反悔怎么办?
二.房产是公公去世后办理的房产证,也是婆婆的名字,婆婆有无权利将这套房赠与他人。
三.因为兄弟姊妹的感情还算好,也不想为这套房产伤感情,为防止将来婆婆过世后闹纠纷,想叫婆婆立遗嘱,处理婆婆名下的财产行吗?
四.公证我也咨询过很麻烦,还有费用,所以想能简单能也能有效地办法。
五.婆婆想把房子赠与给孙子行吗?
如果将来房子过户是不是必须先公证,其他人放弃继承才能过户?婆婆可不可以以买房子的名义将房子过户于次子?
我父亲为我哥哥在婚前买了房,出了房款的50%,其余部份由哥哥贷款分期还款,房产证上是我哥哥一个人的名字。哥哥婚后,嫂子与父母关系不好。现在哥哥要为女儿买学区房,由于钱不够,想卖掉我父亲为他买的房。我父亲担心以后嫂子有可能会和哥哥离婚,为保护我哥哥的权益,我爸爸要求新买的房写我哥、嫂子、我爸三个的名字。
我是2008年7月离婚的,房产分配写的是一人一半。但是由于对方的问题一直没有执行,现在对方认为分的少了要重新分配。房子是当初我父母出6万我们俩出3万交的首付,贷款时我们俩自己还的。现在对方提出重新分配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房子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分配。
我爸去年十一月份出车祸,对方赔偿48万,葬礼下来剩下40万,定期一年,如今定期已满,却引起了家庭财产纠纷,按法律第一继承人应是我妈妈,可是我妈妈从头到尾就是一个行为不检从来不顾家庭的人,没有责任感,孙子也从来不带,在外面跟不同的男人发生感情纠葛,甚至影响弟弟妹妹还有我的生活,这不得不让三姊妹想到分钱,要
你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我家新买的二手房,记得签购房协议那天房主答应说就电视有可能拿走,其他给我们留下,所以在看完,谈完后我们签的协议。现在房子的问题都结束了,完事前一天我们还去屋里看了,东西都在,之后房主说没买票,说买完票就走,等他走了告诉我们。今天早上5点发信息,说走了,可等我们晚上去一看什么冰
我妈妈和我继父是2003年12月订婚的,婚后两人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房屋共11万5,买的我舅舅的房子,当时我舅舅欠我妈妈1.9万,拿房子兑的,一共我妈妈出资8.2万,继父一共出资了3.3万,两个人在婚姻续存期间有还了2.6万,当时没过户,两个人相处时间短,因性格不合,生活开资都是分开的,直到2010年拆迁,继父不管不问,我妈
您好,请问我和妻子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产吗?房子是私房,房产证和户主都是我父亲,女方的户口在这里,请问女方离婚后能分到房产吗?谢谢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属于我的婚前财产,且该房产无贷款,目前我还是单身,如果我想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我的母亲(我母亲现在也是单身)对该套房屋都拥有居住权和处分权,我该怎么办?任何情况指我以后有了配偶的情况下,依然能保证我母亲对该房的居住权和处分权,我的配偶对此完全无处分权。我在结婚前应该怎样将该事处理好?
在中介知道我们不能买房的条件下让我们签了购房合同,说他们补交社保可以买房,但是正好今天看到扬子晚报的报道,外地人补交社保也是不能买,但现在我们的定金都交给房主了,现在中介崔着交中介费和社保费用,但担心交了钱同样是办不下来,这样的情况定金能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