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夫妻在婚内,对方曾写下字条说“我名下的房产和全部存款归我所有”的字样,并有他的签名和日期。但是在此之后,我们又签订过正式的离婚协议书,约定过房产和存款为共同财产,也写清了如何分割。当时没有办离婚。现在需要弄明白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先书写的字条还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写的不清楚,补充一下
对方---男方 我---女方
只私下签订赠与合同,不去公正也不过户,这个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父亲有房产一处,想要过户给儿子,但是因为父亲是离婚的,去民政局开的婚姻证明房管局说不符合规定,现在拿不出有证明性的材料,又听说办理赠与公正的话费用很高也不利于房屋以后的买卖,现在想私下由父亲书写一份证明,证明该房屋的产权归儿子所有,请问,这种没有公正无过户的书写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这样的字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男方与女方在10多年前协议离婚。2010年两人的小孩大学毕业分配到外地工作,因小孩初到外地,人生地不熟,女方就到小孩身边照料小孩的生活起居。因照料小孩,女方要男方向女方本人提供每月500元的生活费。考虑到为了孩子,男方答应了女方的要求,并按照女方的意思写了一张字条给女方。字条
我四年前借了三万元钱,还了一万,有借条,现在我想把剩下的两万还了,可他说要还三万,是利息,不还就起诉,这张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事实是:马某想投资给李某780万元,他是公务员不便出面,通过我把钱借给李某。马某将780万打到我银行卡上,我把780万打给李某。李某写借条:今借马某人民币780万元,并有李某签名。我把这张借条给马某(我有借条的复印件),同时写给马某收条,写有:收到马某人民币780万元投资李某。现在李某还不出钱,马某把着我打的收条
我家在村里有个宅基地因为经济原因一直荒废 没有建筑物 现在村里说这块地方不是我家的了 是村里的地方 我家有五十年代的土地使用证 不是红本 只是一张纸的那种 上面清楚的写明了这是我家的宅基地 请问这个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要是打官司的话能不能赢 我现在可以在那里盖房吗? 一直慌着的这个地是我们家的祖宅,
请问私人签订的合法合同期满了. 没有继续续签、那原来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老爸在2009年和人签了个2009-2011年工作时间的合同。 现在和那个雇主闹矛盾没去做了、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那么之前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请律师们帮我解答下;之前的合同里说【双方解除或终结劳动合同后,我爸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雇主一方向它或者类似的行业,如果违反这约定,我爸得赔偿雇主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我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