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二个月的孕妇,在上班途中,坐一拉客的摩托车上,与一轿车相撞,造成我摔倒在地,造成我流产.后经交警处理,轿车司机负全责,摩托车司机负次责,请问,我能索赔多少金额.
我有一个身体伤害赔付起诉,按照起诉内容对医疗费、误工费、陪床费、营养补助等内容申请了索赔金额,现在尚未开庭,问问能否追加包可精神赔偿的在内的其他项目的索赔金额。
我有一个身体伤害赔付起诉,按照起诉内容对医疗费、误工费、陪床费、营养补助等内容申请了索赔金额,现在尚未开庭,自觉的索赔金额较低了,提供的证据远远超过索赔金额,如何追加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其他项目的索赔金额。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请详细些,先谢谢律师你的回答。
我有一个身体伤害赔付起诉,按照起诉内容对医疗费、误工费、陪床费、营养补助等内容申请了索赔金额,现在尚未开庭,问问能否追加包可精神赔偿的在内的其他项目的索赔金额。
经过:对方用车堵我路 我看对方比我高大我拿了剪刀下去找他理论。我当时右手拿剪刀没亮出来,手垂着。结果第三方(他表哥)冲过来对我头部猛打。在我无反抗能力的时候对方两人还在不停的找我还用我的剪刀割伤我。致使我右手手筋断了四根。 问题1:这种情况下我能找索赔多少(医药费4500)还有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能索赔
晚上喝了酒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路边打电话,无故被三个人打,被打之后当场发现手机不见了,马上就去追他们,一边用女朋友的电话报警一边追,追了几十米就看到他们,就叫他们还手机,结果又被打了一次,报警的那部电话也丢失了,我人被打倒在地,打我的人跑了一段路随后也被警察抓获。到警局警察搜了他们三人的身没发现我丢失的
您好!我在和田地区于田县一小区居住,2011年9月25日,我的摩托车在楼下被小孩烧了,我人在天津,2011年11月8日回来。摩托车被烧一个半月了,没人管,当时小区有人报案了,可至今仍没有任何消息,我该去找谁索赔。
由于台风引起意外事故,派出所判定为民事,对方索赔金额过高,请问是否合理
在9月29日,我家长期放在顶楼的铝合金梯子,由于台风的缘故被扫落到街上,刚好张女士偕同女儿经过楼下,张女士的女儿不幸被砸伤,被送往医院诊治。后街道派出所介入,判定事件为意外事故,属于民事纠纷。9-29日住院10-11日出院,期间我们曾到医院探望4次,在第一次探望的时候给予了500元慰问金由张女士接收,其后两次,均带
吴某与王某合作一加油站,地皮系吴某所有,两人在地皮上合伙盖了房,后期不愿经营,合伙出售给第三方,现在,第三方也不经营了,不要这一摊了,吴某把房子出租了,王某说房子当时盖时有他一份,争执不下,王某把吴某打进医院,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现证据方面有(该地的土地证,鉴定结论,)现在昊某还在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