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不在山东,可我在山东有一间15平米的房子,工作时买的,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名字,我想请问:听说现在国家有一个新的政策,拆迁时不足43平米的人均也可以分得43平米的住房(不需要补差价),只要本人未参加过房改的。真有这个新政策吗?是不是需要把户口迁往山东呢?
农田是农民生产劳动的根本,可我姑姑却面临着失去农田分配权的问题。她想走法律道路为自己争得农田,请各位有法律知识的人士帮帮忙。事情经过如下: 关于农田分配,我国向来是由基层人民自治的。这就导致了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分配制度。而我们村的分配制度是:每3年按家庭人口重新分配一次,新生儿和娶来的媳妇都可以分配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只是农村户口所在,但本人从未在户口所在地生活过,能享有户口所在地的集体村民待遇吗
一妇女出生后将农村户口落在青岛胶南一老人身上,现在老人已去世。该妇女现已结婚生子,但从未在青岛胶南生活过。如果胶南有拆迁补偿等,是否能和青岛胶南的该集体村民享有同等待遇?急,恳请指点,谢谢!
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房屋了 我以后的小孩还可以上这个地方的户口吗?
我的户口在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但房屋已拆迁 在本区已没房产, 但我的户口仍在本区。请问一下以后我的小孩出生之后户口还可以上在宣武区吗?
您好 我是吉林农转非的户口,在山东农村买的房子已经住八年了,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的名字,请问拆迁的赔偿会和当地村民一样吗?在过户时当地镇里已经上完税了,那么拆迁后当地大队有权向我征收税务吗?有权的话会是百分之几?请您一一回答谢谢您了。
城镇户口媳妇嫁到农村,户口迁入男方家所在的村,但是村不给其分配福利待遇,这样做合不合法?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农村的,结婚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改签,派出所要求双方个人申请写出“转入农村为非农业户口不享受村民待遇,和村委会开具的接收信上也写出不享受村民待遇“,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洛阳人,男。今年23岁。父母离婚,户口跟着父亲。因和父亲关系不好,上有一个结婚的哥哥,又赶上村里拆迁。家里的房子被拆了。我又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打算明年结婚。我想咨询的问题有以下两个。 1:我结婚之后,想单独和媳妇立一本户口本,就是和父亲哥哥的户口分开,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没
新生儿入户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出具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计划生育章,合理吗
我与老公结婚后生有一女,当时我的户口没有迁至男方,怀孕时在我的户口所在地乡计生办办理准生证,现在需要给孩子上户口,男方派出所要求出具女方所在地的乡计划生育用章,而女方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不提供印章,称不需要他盖,现在孩子一直未入户,请问该怎么办?恭求帮助!跪求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