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的阿姨(我称她奶奶)今年已经75岁姨夫80岁,姨夫意识清楚但是行动不能自理平时一直是奶奶亲自照料。因为本身也上了年纪奶奶很多时间也力不从心。 夫妻二人都是农民不识字。 平时他们的女儿一直过来照顾,相对来说儿子和媳妇几乎不照顾二老。 当时乡下有个不成文的习俗,房子都是给儿子,女儿是没有份的。 但是多年来女儿一直出钱出力照顾二老, 二老觉得把房子给不照顾他们的儿子什么也不给女儿很是不公平。今年上半年儿媳妇说马上要有遗产税为由让二老在他们居住的房产证上去掉二老的名字改为儿子,媳妇和他们女儿的名字。 二老开始不同意但是年纪大了经不起儿媳妇常常过来又吵又闹, 还四处到邻居那里造谣生事。 不得已在房产证上加了儿子和孙女的名字, 现在房产证上是3个人的名字 儿子,孙女,奶奶。 并没收了老人的房产证放在自己手里。 奶奶心里一直想给女儿留一份所以来求助我妈妈,想悄悄留一份遗嘱把奶奶两夫妻的三分之一的房产留给女儿。 1.请问如何立有效地遗嘱? 2.在立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是否女儿能够得到1/3房产. ?
律师你好!我在美国(孩子是美国公民),我在中国有房产,请问怎样才能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呢?另外需要些什么文件?谢谢!
我的老家在北京的农村,现在父亲想将他名下的房子作为遗产给我,我非农村户口,故不能过户,我很担心哥哥们对此不满,逼迫年迈父亲另立遗嘱,使得遗嘱无效,现请问各位律师有无不产生纠纷又唯一有效的遗嘱? 小弟诚心谢过!另:听说公证处公正需要缴纳房产价值的相应百分比的钱,故决定选择由村里大队的人作为见证人,但毕
我已经生病无治,现有一套房屋想让我老婆继承,(共有人是她),然后把存款留给女儿,就一个子女,我要如何写下有效的遗嘱,需要什么样的人来作公证人?与我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还有一个妈妈,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如不分财产给他们,遗嘱里需要提起这些人吗
老人生前神智清楚,立了一份遗嘱,规定:当老人老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只由小儿子照料。其名下财产全归小儿子所有。老人因为不太会写字,按了手印。并直接将房产证改到了小儿子名下,在此遗嘱上老人其它孩子也都签了字。此事已经过了将近20年。但是去年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神智不清楚的时候,小儿子反悔,要求分摊照顾责
房屋户主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健在,母亲已去世,有几处房屋,房屋是集体用地,为防止父亲去世后,三个子女争夺这几处房屋,去公证处得知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说父亲只拥有一半的财产,是这样吗?请问如何立遗嘱及立的遗嘱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