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精神司法鉴定说该人无行为能力有鉴定机构盖章无医师签字
那这个鉴定的运用使用是不是都无效的?
是指多年以来如果这个鉴定曾被别人利用,那些使用的行为都是可以认定为非法或无效吧? 我认为是无效的。
你看我象无行为能力吗?
是指鉴定复印件的使用。复印件,没有核实,没有质证没有调查地使用复印件所从事的事情是否有效?
不重新鉴定,对一个复印件的使用,没有去调查被鉴定者,也没有去调查鉴定医师,因为是多年以前的鉴定了,现在不能也不用重新鉴定。所以应可以认为无效吧?
我们是在市南法院协议离婚,当时我们夫妇二人均到场。对方无任何人陪同。事后男方(我是女方)找了个律师,说男方患有精神病,是无行为能力人。要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是05年2月28日,对方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是05年8月。这能说明离婚时男方是无行为能力人吗? 如何申请鉴定?
2009年8月13日 我被上海市某家医院误诊为精神病,但实际上我是正常人。被该院强制收治入院治疗达半年之久。现在整个精神病医疗系统都记录着我的档案。请问如何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恢复我是正常人的名誉。急需各位热心律师的帮助。
离婚时对方伪造借条一张(3/1张A4纸大小,用中性笔书写)。并在法院审理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现在该张借条已被法院贴在案件审理卷宗上,边缘粘贴还挺牢靠的。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做鉴定吗?我怀疑书写时间与借据签字日期相差1年零4个月。能帮我推荐个准确做出结论的鉴定机构吗?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有个亲戚他以前有过精神病的,在精神病院医治了3个几月,在今年的国庆期间伤害了别人,现在公安部门要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请问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费用是谁出的?是精神病的家属出的吗?还是公安部门出的,期待你的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