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民庭电话告知,被告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民庭要求原告明天去将没有出示的证据拿出来。请律师帮助,原告是拿出好,还是不拿出好。如果拿出来,那么上诉开庭时,缺少这些证据如何办,如果不拿出来,对民庭如何答复。
孩子父母离异4.5年了,离婚后,母亲从来没有回来探望过孩子,更有没打过一分的生活费帮助孩子
孩子父母离异4.5年了,离婚后,母亲从来没有回来探望过孩子,更有没打过一分的生活费帮助孩子,前不久孩子的父亲,过世了,女儿只有9岁,孩子的母亲回来要求把孩子要回去。但是她的妈妈在外地结婚了,也生了一个女儿,还不到1岁,他妈妈一直在照顾幼婴,没有经济来源,女方现在都是靠男方养活,我想请问,她还有能力养活前
我原来在一个工地上做建筑资料,工地做完了,老板说等他们拿到钱了就给我工资,一拖就拖了一两年,最后他们说钱在公司里面,叫我写个委托书,然后几个老板签字了我就去找公司要,但是公司又不承认给,我现在拿他们签字的那个委托书去劳动局有用吗?或者直接去法院呢? 是告公司还是包工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