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产法定继承中采用折价补偿方法,对取得房产一方来说,是否算百份百的法定继承?还是说只有原本属于他应继承的份额那部分才算法定继承,而拿补偿的另外几方的份额则属于转让呢?这样的说法对吗?可有相关规定?
假设案情如下:该房屋继承权/产权的取得是通过诉讼、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而取得的,而不是通过办理公证取得的。其他继承人并没有像办理公证那样在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权(当然,有折价补偿的话是私下另行协议的,而公证书上是不体现的); 同时,又假如调解书上写明“原、被告各方确认位于某处的房产的产权按XX万元计算。原、被告各方同意由甲某取得涉讼房屋产权,并由甲某支付乙某及丙某各XX万元。”也就是说调解书上出现房屋价值等金额。 那么,
问题:1.调解书如上述的情况下,遗产房产由甲某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虽然没有像办理公证那样声明放弃继承权,是否也认定是放弃继承权了呢(虽然有拿折价补偿款)?
2.调解书上出现金额(房屋价值)是否认定为是部分法定继承和部分交易/部分转让(即甲某的份额为法定继承,而乙某和丙某的份额为交易/转让给甲某)了呢?或者说甲某取得的继承权/产权仍然属于100%的法定继承呢?
3.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盼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解答!
谢谢!
非农户继承农户房产,村集体是否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推到房屋给予地上物补偿?
我觉得有权力。因为集体土地非农户无权使用,而地上物的房产不可能不关联土地而独立存在,如果房子一直存在下去,也就不管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这一说法了。
我父亲上个月去世了,名下有一房产,但该房产去年时拆迁,新房还没有分配下来,我家共姐妹三人,母亲健在,当时房产证上只写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我和我二姐都在外地,户口已迁出,故想放弃该房继承权,而由我大姐继承,此想法也已得到我母亲同意,故想咨询手续如何办理,收费多少?需提供哪些材料办理?
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不得转让)今后作为遗产归女儿继承
因丈夫一直和有夫之妇有染,我抑郁成病,万念具恢。协议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不得转让),今后作为遗产归女儿继承,现男方要房产过户,和那有夫之妇经常电话刺激,找人威胁。一定要过户,目的是要抵押房子,或卖了房子。女儿和我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不得转让),今后作为遗产归女儿继承
因丈夫一直和有夫之妇有染,我抑郁成病,万念具恢。协议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不得转让),今后作为遗产归女儿继承,现男方要房产过户,和那有夫之妇经常电话刺激,找人威胁。一定要过户,目的是要抵押房子,或卖了房子。女儿和我怎么办?!!!?因归前夫房产所有的房产有五十万债务,为了想女儿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父母离婚两年多,离婚时,在婚姻登记处父母双方有写下协议儿子由男方抚养和女方无关,并双方要把房子留给儿子。现父亲因车祸去世,未成年人(死者儿子)由爷爷抚养,未成年人(死者儿子)继承其父亲生前购买的房产需要通知死者前妻吗?离异后前妻没付过一分抚养费,孩子一直跟爷爷生活和读书。
住房转让协议上的卖方是一个老总,但是签协议的是同一公司的另一个老总 现在是,房产开发商已推迟10个月还未交房,违约金我能不能拿回?住房转让协议上的卖方是张总,但是跟我签订协议的是黄总,而且是黄总按的手印,那么,我的协议有问题吗?我能不能用法律手段来维权?
我的父母在80年代用我大姐国外寄回的钱购买的房子,当时由于姐姐不在国内,房产手续不方便办理,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当时也说过姐姐的房子以后给姐姐,前几年父亲去世了,母亲感到年纪大了,免得以后有变化,就到房管局给我姐姐办理了过户手续。几个月以后,二姐知道此事后就说她有该套房屋的继承权,要分她继承的部分,我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对于继承权管理的问题。一间房子的户主去世了,只有宅基地证,儿子想改建,需要报批一些手续,房子由4个儿子联名去办证,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但由于一个儿子在狱中劳动改造,无法行使这个权利,请问可以把这个权利给过世老父亲的儿子的女儿去代理狱中的父亲去办吗?还是需要过世的老父亲的其他儿子代理
爷爷奶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和小女儿是正常人(无意财产分割),二儿子(文盲)和小儿子(初中毕业)是腿部残疾。爷爷奶奶和两个小儿子住在镇上,经营澡堂至今。十几年前,二儿子领养了一女婴,小儿子娶了妻,婚后,妻带回2个小孩(其中大儿子现已有19岁了),后来又育有一子(目前也有十一二岁了)。爷爷奶奶相
我出生在湖北,在我出生才几个月时候,因我爸那时候条件不好妈选择带我离开到四川定居,我户口也在四川,湖北有一个亲姐姐,今年爸去世给我们留下了些房地,我爸,奶奶,叔叔,堂姐各一份,这样的情况我有权利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