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晚自习的时候,没有老师,一同学借我手机玩,我就让他玩了。然后老师来了,没收了我的手机,还打了我一巴掌,就是星期五的给了我,然后叫我星期一的又送给他,我没给,他就揪我耳朵,最后没办法,还推我,我就给他了,
我早自习前在看漫画后来打铃了,可是我没听见,老师来了,把我的书缴了,第二天我主动去承认了错误,而且说明了原因,可是老师就是不还,还说下课也不能看漫画书什么的。我恳求老师还给我,因为是借书店的,老师就是不还,还说什么没交给学校已经很好了,而且还让我交20块钱给他凭什么啊请问老师有这种权利吗另外我们学校很
手机被老师没收,手机相册里的几张我们几个学生抽烟的照片被几个老师看了,现在教务处说要处分我们……
前些天上晚自习的时候我玩手机被老师看到并没收了,起初并没有当一回事只是认栽,一般被班主任扣留一两个月就能拿回来,结果没想到我手机里的照片竟然被几个班的老师看了,那里面除了有我们几个同学抽烟的照片还有我自己的一些生活照之类的,其中一个同学的班主任跟他说要把我们几个人的家长请来还要通报批评,估计是要受处
是这样子的,因为我的听力不行,所以学习一直不行,有时候上课开小差。 还有无聊的时候和几个朋友个抽烟, 我家里没有人。在外面上班。所以我一个人住,自己做饭什么的。然后有一次。因为来晚了。可能是连续几次来晚了, 老师说,下午不叫个家人到学校去。不然就开除。 我就怕。我给我妈说了。可是很远,又到不了。 这样子
一:《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
老师经常没收同学的一些东西,到底老师们有没有权利没收?如果有的话,那么老师有没有永久保留的权利,什么时候归还学生?请给出法律依据。
我晚上睡觉玩手机被老师没收了,我父母去索要他也不还,一定要高三毕业,可是手机是我个人财产我有没有权利不要他保管。 还有老师经常在我上课的时候去翻我们寝室的柜子,说是查违禁物品,然后把我们的香烟全部拿走不还。 请问这些犯法吗?
2012年10月8日我跟同学在一起等人,被老师发现,说我交往不正常。2012年10月9日老师教育了我,并让我写保证。跟我家长也交谈过。老师瞒着我让我家长把我的手机交给她保管,并说我表现好可以取走。2012年10月9日因为我的手机欠费正好那天没有拿手机。我认为我的犯下的错误没有关系到手机,而且手机属于我的财产,老师既没有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不予归还,是否是违法行为?家长出面还要不回来,如何处理?老师出售由学生处没收的手机又如何解释?现在学生的手机都是大几千的,有些老师说教育局没有规定不能没收手机,就堵在校门口没收学生手机,是否过分?学生表明要提起诉讼,老师却无法无天,说一点都不怕,有胜诉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