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买房人通过另外一个自称公司的员工来买我房,然后签订定金合同以及购房合同,购房同中,出现2个疑点,现在已经签字了。还没去过户,不知道能否挽回,或者是我问错了还是多虑了?
1、购房合同中 注明的有 我是卖房人甲方,乙方是买房人, 甲方在交房当前需过户房产证、土地证后,并结清余款 ,【没有限制准确日期】
2、在合同中有写15天内,最后结清余款的条款,不知道15天,毕竟也是半个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
3、在合同中 金额不是 电脑打印出来的,合同打印完毕后 金额手写的,并且能看清
合同后面还有附加一条,其他,,不知道能补充什么? 合同不太多。就是 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后才结清余款,,毕竟不知道买房人到底是谁,所以希望大家帮忙看看,
在签订合同中,买房人 指定说 不要电脑打印金额以免人人都知道。 。这合乎常理吗???
现在我担心,定金是付了一部分,到时候 过户房产证、土地证后,对方不结清余款,而直接来收房,这样我卖房人会不会吃亏??还是有什么补救的?。。
我担心是骗局。
1、购房合同中 注明的有 我是卖房人甲方,乙方是买房人, 甲方在交房当前需过户房产证、土地证后,并结清余款 ,【没有限制准确日期】 ,这里修改下是【限定的 甲方过户房产证、土地证后,同时结清余款】,会不会有什么骗局?
我与卖房人达成买房意向,但是遇到一下问题: 1. 卖房人由于有事需要用钱,把房屋抵押贷款给银行,房本由银行保管,假设贷款30万。 2.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房本,由于房本在银行保管,所以,需要先向银行缴纳30万元,才能将房本拿回来。 3. 卖房人要我拿出这30万元给他,才能将房本拿回。(注:卖房人也没有30万元)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契税、房屋交易税等卖房前一切税费由甲放负担,过户办理上户费用由乙方负担。请律师帮忙解释这条合同含义。房屋交易税应该哪方来负担?
我和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经协商我和卖方已签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规定了赔偿及解除与原买卖合同的一切法律关系。并于次日办理了网签注销手续。但是中介还不知道此事今天我发现这个卖方又和别的中介把房子卖了(比我们当初的价钱高)请问我还可以和第一家中介反悔 以我们没有和中介签订居间解除协议来起
本人打算购买一处房产,该房产为一栋楼房,已建四层楼!房屋为私人所有。现打算购买此房产,请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特别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合同的问题!我这里属于县级市!谢谢
家里只有一处房产,在多年前已经过户给了我。在过户的时候写有同意父母永久居住。 现在我想把房屋出售,置换大房。请问这时候必须通过父母双方同意才能卖吗?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我想卖房,房龄2年,阳泉这里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与买入价的差价计算,我买卖合同的买入价是14万【不含配套费及装修费用(6万)】,现在我想卖26万,阳泉这的计税基础就是26-14=11万,不扣除我交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6万元。 但是我的卖出价26万里包括这6万元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样的话,我岂不是多交了很
您好,想咨询有关房屋买卖的问题 我想买别人手上一套【在建房】,此在建房是因农村征地,政府为农民建的商品房,由农民出一部分钱买。 此房现在还没有房产证,但政府说是明年年中才能拿到。 此房属一老人所有,其无子女,但有侄儿兄弟二人,故房权有可能归此兄弟二人所有。 -------- 想问: 1、
我被熟人骗了,声称拿房子抵押向我借钱,实际财产全部转移, 但是他手头还有几个工程在,所以我找他,他什么都做,就是不还钱。 我去报警,警察认为借条太简单,没有写用房子做抵押,对方不承认抵押房子,没办法认定是诈骗。 我打算让他打一份续借的借条,将事实写上去,用什么作抵押,这样警察能管么???写的时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