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零年,我在我们村一片荒芜了多年的田地重新开垦种水果,二十多年来,一直我在耕种直到就今年九月份高速要从这片土地经过,有土地赔偿款,才有人出来说这片田地原先是他们家的,要我把土地赔偿款给他们
1958年,我爸爸响应党的号召下放到农村,户口随迁农村,有土地房屋,一家人在农村生活了20多年,1982年,爸爸将户口转进城搬城里来住,头几年还回家种种地,可是后来因为麻烦,就将土地搁置不管,当时我爸爸所在的小组认为我们已经将户口迁入城就将我们的土地分了,当时我们也没有异议,现在我们想把土地收回来,请问可以和
市政府要征用我们的土地,我有一块地是以前分给我们的林地,地下有很多石头,在政府对树木进行赔偿后 我可以要求对石头进行赔偿吗?该怎么陪?
好心的律师们你们好: 我是属于嫁出去的女儿,但是户口没有迁出去,村里土地未征收前是有口粮田的,但是征收后却没有拿到补偿分配,有没有好心的律师帮忙回答一下:哪类人是可以享受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款?像我这样的是否在此类人里?谢谢!
我是土地征用农转非,但户口一直在村里,并且和女儿一个户口本,这样房子拆迁了可以享受吗
我是土地征用农转非,但户口一直在村里,并且和女儿一个户口本,这样房子拆迁了可以享受吗
我是土地征用农转非,户口一直在村里,且和女儿一个户口本,房子是父母造的楼房,当时造房时是没结婚批在一起的,那现在房子拆迁了可以享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