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早八点,我妈妈在工厂上班时出现意外,被车床绞断两只手指头(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以致现在右手中手指被截,无名指虽接上但手指溶指,没有任何活动能力,单位只负责了医药及住院费用(因为我妈是退休人员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请问:我妈妈能定几级残?应得到的补偿大概是多少? 劳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我父亲退休后,到私人酒厂上班工作时,因地面滑跌倒,左手就势伸进正在运转的搅拌机里,致左手截肢。请问,应该怎样赔偿?如果私人酒厂没有营业执照,又将怎样赔偿?
以为每月有2200-2300左右退休金的60岁老人,在一个私人企业任教育员工工作,因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关于私人企业赔偿的问题,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我母亲退休之后在一家私营工厂打工,下班坐班车途中遭遇车祸,母亲背后5跟肋骨骨裂,交通队认定双方驾驶车辆都有责任,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我母亲的公司班车承担次要责任。起初,母亲所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于我母亲住院的治疗费用还承担垫付,但是治疗到一半公司就说没有能力支付药费了,并停止支付。(目前,家人为了
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退休人员,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等书面文件,用人单位以员工是退休人员并且没有合同为由称其随时可以辞退退休人员,这样的做法对吗?合法吗?法律上对于退休人员再就业方面有没有相应的救济手段呢?谢谢。
一:由于企业改制退休人员再就业后如果离职,单位是否应给补偿? 二:国家规定每个星期应休两天,而公司规定每个月耍大小星期(也就是大星期才能休两天,而小星期则只能休一天,未休这一天是否可向单位领取加班工资?
我父亲94年工伤后 被权威机构定为六级工伤 之后98年由民政局每年发放抚恤金 开始是98年发184元 99年发220元 2000年发240元 2001年发360元 2002年发420元 2003年发480元 2004年发525元 2005年开始交给单位发放 每年都发的是525元,再也没有上涨过了 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还有今年5月我的父亲就退休了
咨询: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签有合同,未到期。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脚骨折,手术安了钢条。机动车一方是全责,有保险。单位承认是工伤,但并未缴纳工伤保险,只缴纳了部分职工的意外保险。据事发已7个月了,还在治疗恢复期,应注意哪些时效问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或机动车伤害赔偿,或者两者兼可?哪种方案对个人更有利,
我单位有一名试用期女员工,应聘时暂不提供身份证欺骗企业自己年龄为55岁,使其得到试用的资格,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内工作时间摔伤,经调查其实际年龄为61岁。 请问当事人现在右手骨折,要求企业赔偿6个月工资,是否合理?可否因为其欺骗企业在先,所以企业无需支付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