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村自愿交给村委会100多亩土地,统一规模经营,发包给一人种植。1997年,部分农民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并口头协议分别给另外3人种植。现在一共是4人承包100多亩地。但他们与村委会签定的合同去年已经到期,现在农民想收回自己的土地,他们4人不肯给,还要求在100多亩地中每人分得15亩,农民全都不同意。 注:农民和他们4人都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民可以要回土地吗?
1988年,我村自愿交给村委会100多亩土地,统一规模经营,发包给一人种植。1997年,部分农民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并口头协议分别给另外3人种植。现在一共是4人承包100多亩地。但他们与村委会签定的合同去年已经到期,现在农民想收回自己的土地,他们4人不肯给,还要求在100多亩地中每人分得15亩,农民全都不同意。 注:
我们是税西村村里的市民户(我对象的爷爷是本村村民农村户口,我对象顶他父亲的工,上班以后改为市民户)2006年全村平改,当时村长说:市民平等、一样的待遇,我们市民都同意了,签了合同、合同是按院长20米的按房屋面积的三倍给平米。当时我们得了180平米,剩余土地没给补偿。现在农民户每户又分得50平米,没有市民户的份
我的承包土地在2000年,有我叔叔临时用于发展水产养植,当时国家允许产业结构调整,今年我叔叔想恢复土地原貌,把原有土地还我种植水稻,村书记说的土地已经是属于集体的了,我个人没有使用权。
2009年2月,开发商与政府联合,征用我家的耕地。政府贴出公告,一亩地只给了3万补助。由于牵涉的地很多,不止我们一家,我们当时就信了征地的“统征办”的话(绝对不会给出任何人不一样的价格),就在那个月,我签了字,将自己的地卖给了开发商。(这里说明一点,至今本人都觉得疑惑,当时签了4份合同,都被开发商拿走了。
十多年前我县南环城路修好后,当时路两边很是萧条,政府没能力开发,就动员村民各自在集体土地上建了门面房和住宅房,并统一规划了路与房屋之间距离。时隔多年的去年十二月份,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开发,以每亩土地4.5万元的价格征收,126万元拍卖给开发商,村民以价格比例悬殊;房屋赔偿过低为由表示了强烈的抗议,今年5月中
我家有块地,因外出给予他人使用,签有合同并注名我回家便归还,今年我回家索回该地,他不但不归还,还伙同村委会向我索取劳务费,我该用什么方法要回我自己的土地,(我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请问一个男同志在上班期间,有男厕所的情况下,见四下无人便取巧上女厕所,被一女同志撞见且使那位女同志身心皆受其害,还无道歉之意、悔改之意,请问那位女同志应该怎样启用法律武器,怎样为自己维护权益???
我间新房装修好了,因为一个担沙工的工钱问题,他将我装修好的地砖全部打烂,我请他的时候说好800元,那800元我分两次给他,第一次给了500元,做完后给了300元。现在他一口咬定我第一次只给了他300元,我们是口头协定,没有签合约。请问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