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朋友2010年签了一个协议,他借了我2万元,协议中商定2011年还清,因为朋友学历较低且该协议是我要求写的,所以字据是我写的,但底下有双方的签名,这样的算是什么?是否有效?因到期他未还,我跟他商量给他再宽限一年,这样再重写的话怎么样能更好的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有什么注意事项?
您好: 在银行取款凭条的后面签上“张三借用”,只写上张三借用,但是没有写上还款期限,又没有写上借用谁,取款凭条的时间:2008年2月4日。请问是属于借条还是欠条?诉讼时效分别是多少?
欠条 今欠到XXX现金陆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正(66720.00元),利按壹分计,第个月息667元正。 此据 (利息从98年3月1日计起) 经欠人:XXX 1998年3月5日
上学期我借给我同学一千元整人民币,并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说 2012年1月1日还清,但是每次我催他还钱时,他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事实上并未还款)今年六月份我们就要高考了,我想在高考前要他重新写张借条,必要时我回去找他爸爸。(要他重新写借条,他已同意,并承诺高考后打工还我钱。。 由于借钱时,只有当事人知情
我在2010年到2011年期间借了好几次钱给一个朋友,总计一万三千。因为钱不用,期间我也就没让他还钱。现在钱我有急用,让他还钱他嘴上说还,可是一直没还我。现在想让他写着借条(欠条)。应该写借条还是欠条?应该怎么写?
由于姨丈再三的出现婚外情,现我姨要离婚。 问题一:去年我姨丈因要做生意向我外婆借了几万块,请问现在我姨丈是该写欠条还是借条,此条的格式程序都有哪些。 问题二:我姨有两个女儿,一个20岁,一个在读小学,都自愿跟我姨。他们夫妻只是要简单的去办离婚手续,我姨丈口头说一个月自愿付这个小女儿生活费200元。请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