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原告到第二被告处工作,当时第二被告名称为牡丹江市公路工程监理站,2003年该站改制后名称为牡丹江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又更名为黑龙江省正旭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原告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并且在2003年、2004年间,单位收取了原告股金13200元,原告成为第二被告的股东,但原告一直没有享受到股东的权利,更为气愤的是,2012年8月27日,原告发现被告高海早在2005年4月9日私自伪造了《牡丹江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原告在第二被告处的0.369%股份,共计人民币5665元占为己有。请问:综上所述我这到底算是什么案件呀!!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谢谢!!!
请问该案件是经济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该怎么办?望回复为谢!!!
在我父亲去世4年后因对方(该人是我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在我父亲病危时该人多次上我家,并未听说我父亲欠钱之说,他也未在我及我家人前提及此事)出具一张欠条要求我还钱,我看欠条为影印件且笔迹明显不是我父亲的,我当时就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和要求做笔迹鉴定,我说如果鉴定是我父亲的笔迹和我应该偿还该债务,我一定偿还;
一彩民到本店购买彩票7500元没有付款逃离现场,有录像、有票据、有人证。到刑警支队报案,已查出逃离现场人的家庭住址和姓名。但是刑警支队告知我们此案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他们管,我该怎么办?
2010年5月5日3个人一伙入室到我家把我父亲打了 家砸了 我想问下这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派出所我们已经提供作案人的住址和单位 到2010年8月5日 只抓到1个人 做了劳动教养 因为腿部有静脉曲张在家执行教养 劳动教养决定书写的不完整 另一人每天都能看到上班下班派出所就是不抓人,律师我接着因该怎么办??
我是国外的华侨来义乌采购小商品,向义乌做生意的老乡甲借了仓库装柜,柜子出了仓库开出10几分钟后就被和甲有经济纠纷的乙出动了几个彪形大汉给劫持了,把货柜开到偏僻地方,司机一家3口人也被囚禁在汽车里长达5个小时。并把货柜撬开,把货物全部抢走。司机被释放后,马上报警。派出所询问完后,说这是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
别人打架去劝架被打伤了,腋下骨被打断两根,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果要求赔偿应该走什么程序,自己起诉还是公安局起诉?对方在我方住院4天候停止提供住院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两人故意打伤。造成九级伤残。鉴定已完成。为轻伤害。这种官司应该怎样打。时间三个月了。怎样提出诉讼,才能了立案受理。现在办起来挺困难。因为不懂所以请你给予帮助。能够快所解决案子。把他们绳之于法。谢谢
刑事案件:受害人控告合同诈骗罪(事实上是经济纠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为民事案件,现在受害人承认并不是合同诈骗,其实是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生意做赔了,而受害人又与犯罪嫌疑人中断了联系三个月左右,后来经网上通辑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并拘留五天了,公安机关给七天时间让想办法找钱达到合同上的金额六万余元,请问我现
我母亲和一位40岁妇女发生争执,有推搡的举动但没打到人,现在被害人做完伤残鉴定是耳膜穿孔是轻伤害。目前到检察院阶段。想问一下要是到法院我母亲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多少赔偿就给多少。还会有实刑吗?如果别害人不接受赔偿就要判刑,我母亲会被判实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