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征地非农户口,05年离婚,离婚是无房产,儿子跟我,现在母子两人无住房,可否在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
我们老家的房子要被苏州园林局征地作为现代化农村的建设(实际是旅游景点),可是我们的房子里有没有户口了,妈妈跟我的户口都在上海,宅基地证上是已经过世的爸爸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除了得到地上建筑物的赔偿外还能有宅基地赔偿吗?地上物的赔偿当地政策是拆一还一,然而开放商赔偿我们300每平方,而要我们自己贴钱
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
我父母亲都已过世,房屋产权是我已故父亲,现我早已结婚,老婆也是农村的,妻子户口还在娘家,生一小孩,原在镇上购房,现已卖掉,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妈妈是再婚人员,她离婚后,户口就在前夫家里,他们是农村户口。 1、妈妈离婚后,是不是她不想把户口迁走,他人是无权把她的户口迁走的? 2、她有居住权在前夫家,她能不能自己申请宅基地自己建房和他们分开住。 3、如果她前夫家拆迁,她能否要求赔偿款?
我跟母亲是非农户口,父亲是农业户口,父亲已去世,奶奶健在。 农村有宅基地,城市没有住房。 现在我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同时我还想将户口迁回去,需要什么手续。 派出所给我的答复是农村有房子,就可以将户口迁回去。村大队给我的说法是有户口,房子就是我的。前后矛盾啊!还请律师详解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有几个问题: 1、征地变成非农的村民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2、如果是,那就应该算是村民吧,所以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吧? 3、老房子里有5代8人2个户口本,太挤了,是不是可以分出更多户口本,申请几个新宅基地? 4、征地变非农和读大学变非农性质是一样的吧?户口还在村里,所以仍旧是村民吧? 5、非农没有宅基地
女儿和外甥都是家村户口,我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外甥也出生就落在我女儿的户头下,地被征用后,第一年我女儿还分了口粮补贴,第二年村里发了通知说所有嫁出去的女儿不得享受村里特遇,户口只是挂靠。就不给口粮补贴,问题1:我女儿和外甥按国家政策可否可享有村民待遇?问题2:镇上国土局说外甥可以批宅基地,村上卡住又
父母离异、我随母亲、父亲享有唯一宅地基、 现在我与母亲都是本村人、但没有宅基地、户口地址一直挂在父亲宅基地名下、第一:我可否向大队申请宅地基、第二:我听说很多人批宅地基一直都没有批下来、如果批不下来我该怎么办、不能一直有户口、没有宅地基吧、最起码也要有个落户的地方啊、、我从小在本村长大、现在弄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