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您好! 2007年1月我买了一套二手转按揭经济适用房,因为当时贷款没还完,今年1月份我们把贷款全部还完了,房东在2月份私自去房产局补办了房产证后并去银行抵押贷款了,我有房东的授权委托公证书,有买卖协议和付款收据,我如何处理这个事情,能告他诈骗罪吗?我找了房东后他们说等他们贷款到期还完就给我们
我和前妻去年协议离婚,家俱、存折、交通工具和房产等问题已经按协议书上解决好了,其中的一套房产的房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我已按离婚协议书对女方作出了补偿,并有女方的收款收据,请问现在我能不能拿该套房的房产证去银行作抵押贷款?如果能还需要其它的手续吗?如何办理?十分感谢!
用房票土地使用证办了房产抵押贷款可现在房子要动迁了房票还在银行那里抵押着呢怎么办,这样是不是动迁我就分不到钱了啊?
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隐瞒信息,再卖给第三方,已签订卖房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朋友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之后,又隐瞒信息和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7月1交付给买家使用。现朋友已收取了定金和第二期房款中的一部分房款,现在新的买主也已经入住(即该买家在约定期限之前入住了)。朋友也未偿还银行贷款。现咨询一下:1,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银行和买卖双方是否有权取消合同?3
我们如果办理商业贷款,让开发商指定银行代为办理,如果贷款无法办出可否退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上没涉及贷款退定金问题,是否需要开发商签补充协议?如果自己去办贷款如果办不下来是不是就无法退还定金?还有个问题是如果预售合同上写了两人的名字,办房产证时也肯定是两人的么?两人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不办理财产公证是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