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1988年结婚的,房子是2003年我出钱买的,当时因我不要家在外在上班,都是寄钱回去叫家公帮忙去付款的。当时没有想到后来会离婚所以单据都没有留下,今天我提出离婚,可是我家婆说他们有出钱,他们也拿不出出钱的证据,所以房子他们有份,也要分,可我清楚他们根本没有出钱,请问这样可以分给他们吗?急求帮助!谢谢!
领结婚证前,男方付首付,购买二手房一套,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然后女方用公积金还贷款。现在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房子怎么处里
我一朋友,她结婚六年了,但没结婚证,现在领了结婚证,女的以她的名字买房子,女的自己出钱,若要离婚的话,男的会分到房子吗?或
前提:双方唯一一套房子,属共同财产,男方不愿意卖房,也没有现金补偿的能力 现状是,男方住着,女方住在亲戚家,已分居多年,女方诉讼法院离婚,房子问题有争议,请帮忙解答如下: 1,如果法院判房子归男方并现金补偿女方,实际男方无能力补偿,是否可以要求拍卖房子?如不能,但又拿不到补偿,法院的作用何在? 2
结婚后,男方和女方共同出资付首付(男方比女方多交15万),以后由男方负责还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割?谢谢!!
您好,我老公的房子是婚前他爹妈出首付买的,因为他们要办理投靠儿子的手续,所以房子必需写儿子的名子, 但是还贷他们说是帮儿子还用他们的退休金,但实旨上房产证在他们手上,我们要取老公的公积金,他们却不让动。其实他们不想让我们来还无非是怕以后还贷部分我可以分割,美名其日帮我们还无非是在外面做了好人,实旨是
我是在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是我家里付的,每月的还贷一直是我自己在还,婚后也是如此,现在女方想将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如果加上后,到时候离婚的话是否会房子要分给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