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期限是3年),单位说协助我们解决房子问题,为我们中间的家庭住址较远的一批员工租了房子,提供两年期的免费住房,当时还要求我们签订了一份协议,要求必须干满两年,中间辞职的话需要向单位支付房租。我现在才上了1年多,不足两年,现在辞职的话需要按照单位的要求赔偿房租吗?单位当时跟我们签的协议是否合法?协议只有一份,我们手头都没有,麻烦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自1999年到2007年,是每年签订一次合同,2008年5月公司给签订了3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签订合同。公司是否应当做出赔偿。另外2003年公司更换了一次法人但公司名称没有更换;这会影响公司赔偿吗?谢谢
诸位律师您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离职并进行申请劳动仲裁以获得赔偿。那么,用人单位拖欠月薪多久,我才可以依法提出辞职并进行仲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啊
请问自己提出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未签用工合同的月份赔付双倍薪资
我们公司在10年12月因为发展需要公司从江苏江阴搬到了苏州,我们同事到苏州后全都重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而我因为工作需要被调到厦门总部上班,这边的行政部门也没有和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一直到今年5月才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了,想请问您着想这种情况我可要求我们公司给予未签用工合同的月份赔付双倍薪资?2.
进厂已快八年了,到现在厂里一直都不给买社保!我正常提出书面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应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及社保赔偿?
紧急求助: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新员工报到,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应聘杭州某知名美国建筑材料公司的生产管理岗位,对方给我发了OFFER,但在报到前两天,通知我不要去报到了,并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我已经从上家单位离职并做好了报到准备,对方这样的做法使我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我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得到的解释劳动关系没有成立,不归他们管。建议我通过当地12348 法律求助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