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认定属于共同的财产/债务是否有问题?谢谢! 1.共同债务的认定(均无借条): (1)结婚时借钱办理礼金、装修、购买家具的债务——因为当时本人正处于失业; (2)借钱给母亲买个人养老保险的债务——可否认为是夫妻两人对父母的赠与; (3)借钱给父亲治病的债务——可否认为是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履行; (4)借钱用于夫妻两人生活的债务; (5)老婆生孩子时的手术费和住院费——可否仍未用于夫妻生活; 2.共同财产的认定: (1)结婚时男方亲戚送的家电——女方没有任何陪嫁财物; (2)结婚前新房装修及其配套家电——我父母出钱的; (3)两人婚前共同购买的物品——同居时候买的床上用品套装; (4)妻子生女儿后得到社保局的生育保险金——已用于家用和母亲交保险;
丈夫结婚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而结婚后才办理的产权登记 请问,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我男朋友的父母已经为他购买了一套房子,给了首付,而我男朋友每个月都要自己还贷款。我们准备要结婚了,但是我考虑到婚后我和他是一起供房子的。我想问,如何把这套房子变成我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在外打工两年我工资全部花完,我老婆工资全部存下。在我工资不够花时办理几张信用卡,现在欠款4万,我老婆存款3万,现在正在离婚,这样情况我改怎么处理。
我和老公结婚1年,中间因为好多的事情导致我们现在分居两地,之前开超市是以老公的名义租赁的房屋,用我的信用卡套现取的钱,之后每次进货都是刷卡,现在他在包头,自己开的柜台,钱也是从我卡里刷的,现在我在呼市,因为是给别人打工,一个月挣2000元,银行的欠款都逾期3个月了,和他协商,我老公不给我钱,也不给我还信用
我婚前借钱结婚的债务,我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结婚,这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吗?,是不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上有法律条文规定吗第几条规定的?
律师你好,离婚时,怎么认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子女名的存款属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吗?卸
情况简介:婚前他父母交的购房定金和首付款.当时开的是正式的首付款发票 但签的是 而不是正式合同. 协议和发票上写的他的名字. 婚后我们才签的国家正式.并办理了贷款.现在合同上,贷款上,房产证上全是我的名字. 求助的问题? 1:请问这套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我能要回一半吗? 2:是以婚前的发票日期为主,还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