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正在办理一起经济案件,但在嫌疑人已经供述财产是他的,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我的哥哥却硬说是他购买的 ,因他们不在我们的辖区,嫌疑人是指定管辖,如果对其哥立案侦查,是否需要指定管辖
嫌疑人的户籍在外县,我们县的公安部门能否管辖
8月1号发生打架,报了110,当天派出所受理了这个案件,先后做了2次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然后派出所的警察对我们双方才做了笔录,后来派出所又通知我们调解,介于对方提出的要求我们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不同意调解,派出所做了调解协议书,我们在上面签字了,但是有备注说明我们对于协议内容有异议并且不认可。事发到现在,9
我在6个月前租了与朋友{2}一起租了一套3室房屋,3人各住一间。但当时签合同是署名只有我一个人。中间因为我的个人问题,我已经退出。 合同的大致内容是:租期一年,交3压1,如要退房或房主主动终止合同需提前一月通知。 请问,我现在的租期没满一年,现要退房的话,提前一月通知房主,要求房主退押金是否合理。
住房转让协议上的卖方是一个老总,但是签协议的是同一公司的另一个老总 现在是,房产开发商已推迟10个月还未交房,违约金我能不能拿回?住房转让协议上的卖方是张总,但是跟我签订协议的是黄总,而且是黄总按的手印,那么,我的协议有问题吗?我能不能用法律手段来维权?
咨询公安民警办案是否存在问题,并且做司法鉴定时是否需要派车接警察一起去?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在10月26日(周六)晚18点多,我们和朋友夫妻4人在路上遇到堵塞,朋友夫妻2人去看情况,发现是一骑电动车人员横在马路上叫嚣此路不让车通过,还有该人朋友1个。 当时我们夫妻在车上准备掉头,(我们车与电动车人员中间隔着一两夏利车)就在掉头时,发现有人提醒说打起来了。 我赶紧下车,发现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事送诉法(实用版)》第52页,对“一事不再审”的解释是:“一事不再审”指的是相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事实以及相同目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进行诉讼的情形,法院不应审理已经经过法院判决的诉讼请求。 案件情况:原告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智力残疾人(有低保证和残疾证),他
我原来在湖南省湘潭市工作,现在在湖南省长沙市工作,是否根本不存在转移社保关系的问题?或者说不需要转移社保关系?
现在跟一这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准备文件的问题,要提前汇款,求证这个律师事务所的职员是否真实存在。
我想确定一下是否有这家律师事务所和职员:SOLICITOR / ADVOCATE, EDISON LAW CHAMBERS, RUE 26 LAMADU, NGOR AVENUE, DAKAR SENEGAL. PHONE: +221 772 906 628. Barr. (DR) ROBERT EDISON ESQ. 现在跟一家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准备文件的问题,要提前汇款,求证这个律师事务所和其中的职员是否真实存在。
保证担保是否存在顺位问题(类似于抵押顺位那种形式),法条依据是哪个?
比如甲向后向a和b借了一笔钱,甲的朋友乙分别与a、b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前,甲身无分文,且乙此时也没有能力同时还清甲的欠款。那么乙应当如何替甲还钱: A选项 先还a,剩余还b(即依照担保时间顺位) B选项 按比例向a、b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