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冬与现在的男朋友相识,比我大十岁,但对我十分好,事业有成,10年春节回家发现怀孕了,觉得认识时间太短就打掉了,之后一直相处到现在,感情也很好,目前已经又怀孕将近三个月了,帮他工作的时候发现他的户口本原来他早已结婚并且有三个孩子,现在很纠结应不应该要这个孩子,他资产有点的养活孩子不成问题,承诺买套房子写我的名字,由于之前打过一个孩子现在很舍不得这个,如果把孩子生下来的话会不会我们两个都犯有重婚罪,之后如果出现变故房子车子是否也都有可能要回去,三年同居期间他一直在所有的亲戚朋友面前称我是他老婆
我与男友恋爱已久,准备结婚。男友曾与前女友同居并育有一子,构成事实婚姻,孩子现年十岁。他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孩子近两岁时,因为经济上的原因,她选择了离开,过上了她所谓的幸福生活---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由此而结识了形形色色的朋友,也算得上同行的佼佼者。常年不归也罢,但她每年却要和他相聚一次,最多也
因07年和丈夫吵架后,丈夫离家出走,搬到我们共有的一个三层的门面居住了至今。由于一直处于冷战状态,我没有过问他的任何事情。直到去年因为某种原因女儿去父亲的房中无意间发现了女人的生活用品及冷热衣物。而且还这个女人的半裸照及跟他的外出的合影照片。请问这算不算是与女人同居了很长时间?算不算重婚罪?
男方与女方已经分居一年多,失踪了一样,后来发现他与另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一年多,还开了一家门店,做生意民了,自己的妻子一年多从来没有管过,现在发现了,收集哪些可以定他重婚罪?
男方有配偶而又跟第三者女方发生性关系,但双方不是长期同居,而是偶然发生关第,但男方没有在第三者女住所过隔夜,请问这样算不算重婚罪? 而且第三者女方明知男方已婚有家底。
我男朋友和他老婆在2004年在家长的逼迫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后生了两个儿子,但一直都没有进行登记,因感情不和,他老婆经常回娘家住,我男朋友曾多次给他提出分开,但她什么都不讲。后来我和我男朋友认识后,他们在没有过同居的生活,现在我们在外也是对外以夫妻称呼,现在我们在一起生活五六年了,感情很好,她现在也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