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购房合同写的户主一人的名字,但拆迁协议及审批报告上有7个人的名字,包括我。请问1、目前拿到拆迁安置房,申领产权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还是只能写户主一人?2、若我们现在有私下签订的出资证明,如果产权证到最后只是户主一个人的名字,此出资证明能否产生法律效益?
该住房原为公有住房 两个户口本,我和爸爸一个,大伯一个.承租人我爸爸 后来大伯获刑14年,户口迁出 而后,父亲得知可以买下该房产权后,将该房产购入 大伯前年刑满释放,户口迁回.仍为独立户口 在拆迁时,我们是由来解决大伯的安置问题.还是动迁组解决 如果我们解决 给他多少妥当 无法与大伯协商解决的 他认为我家东
1.拆迁房的房屋产权证是我婆婆的名字,宅基地证明上有四个人有名字,我婆婆、公公、我老公,及老公的双胞胎哥哥。 2.老公、儿子我三人是独立户口。(我的户口是05年登记结婚时迁过去的.) 3.现遇祖房拆迁,得三套安置房。 4.老公的双胞胎哥哥之前已在别处拥有另一套别墅安置房.(当时地基是以十二万左右买来后自行建造的.)
05年拆迁安置房拿到后(无产权),当时父母跟一个买房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当时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们,但是当时是没有房屋产权的,所以到公证处去做了公证。 现在我们这边可以办理产权了,但是父母觉得卖亏了,现在不想卖这套房子,想收回。 请问还有可能吗? 如果有可能,该怎么做? 补充:房子是40平米,
被拆迁对象有五个人 ,现在拆迁得来的房子要做产权 需不需要五个人都签字?还是无需经过其他被安置人授权同意,产权证能登记在一人名下?
母亲改嫁后,现农村两新政策,母亲婚前房产可以享受到优惠购买一套80平方的拆迁安置房的权力,如现由我出资购买,日后这套安置房属于母亲的婚后财产吗?(安置房5年内不可以买卖)
母亲改嫁后,现农村两新政策,母亲婚前房产可以享受到优惠购买一套80平方的拆迁安置房的权力,如现由我出资购买,日后这套安置房属于母亲的婚后财产吗?(安置房5年内不可以买卖)
各位律师好 我们家现在正在拆迁,房内户口A户口本我嫂子(承租人)和丈夫、儿子、媳妇(同住人)、B户口本我(同住人),C户口本我弟弟(同住人呢)总共三本户口本6人,总拆迁款为300W左右,动迁组这里同意我们家可以调换的安置房屋为4套两房,1套一房 现在承租人通知我,给我50W,让我自己去调换那套1房的,他们全家
律师您好:我和前妻于2009年二月十号离婚,当时协议有条写明双方的房屋产权{包括征收后的财产}全部归女儿所有。现在我们这里已拆迁,我的前妻户口还没有迁出,请问一下我的前妻还能享受国家的拆迁安置补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