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和弟媳妇是今年年初八结的婚,现在因为感情不和在闹离婚,结婚前我们家给他们送了5万块钱的彩礼,他们陪送了一些家电和家具,如果离婚的话这些钱和东西该如何分配?弟媳妇已经怀孕4个月
登记后,婚礼当天,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当时没有书面证明,表示是给女方一个人的还是给两人的。如果离婚的话,女方父母现在再做书面证明是否有效?
房子是我母亲买的村里的安置房(父亲在家静养多年,刚刚过世,钱都是母亲东借西凑的,登记时因为父亲是户主,后来母亲继承了房子所有权),装修大部分钱是用女方嫁妆装修的,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如赔偿装修费,是否可以除硬装(比如:地板,油漆,门。。。等不可拆卸),把软装(比如:床,沙发,餐桌。。。等可拆卸)退还
2012年三月同居。2012年5月11号登记结婚并有夫妻之实,又于2012年9月15号离婚。请问彩礼和嫁妆如何分配
结婚快8个月了,与男方性格不合,现在我提出离婚,我可以要求男方返还结婚时置办的嫁妆吗?现在我也怀孕6个半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