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北京平谷的,现在住的房后墙有泥石流危险,在不远处有家里老宅基地一块,荒废多年。去档案馆查房契是爷爷名字,我现在可以新建房屋吗,属于违章建筑吗?
我老家的房子已经是危房了,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家人也常年不在家住,现在家里人想把老房拆了重新盖房,可村部说需要交钱,好像说是要5000块钱才给盖,收钱的名义叫土地占用费,我就纳闷了,这老宅我们家可是我爷爷辈以前就有了的,现在才来要钱,请问我们家需要交这个钱吗?有什么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要走吗?
基本情况: 1、老宅原是归我父亲和大伯共同所有,先是大伯家将他们所属部分拆迁,并在村上其它地方盖了新房。后我家在他们拆迁后的宅基地上盖了部分房屋,当时他们并无异议。 2、过几年,我家也在镇上重新选址盖了楼房。但多年来,一直是我们家在管理和使用老宅。 3、大伯已于去年过世,但现在听说老宅已纳入征收范围,大伯
我家有个老宅基地归属我,谢某人在我不知道老宅基地要被开发修商品房的情况下,趁我不在家,8.28号找我71岁老母亲签了个老宅基地赠与给谢某人的合同,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我们家老宅基地面积大,现在翻盖房子,邻居拿刀来打架,扬言只要盖就来打架,让他掏钱买了,他也不买,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