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等乙级伤残军人,退伍后到黑龙江省某县石油公司职工,现在旧病复发,到外省市就医。想咨询到外省市就医享受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是否包括路费、住宿费等?谢谢!
我大妈是1987年4月参加的工作,2002年5月退休!今年5月29号因病过世.单位只发给了丧葬费(两个月的工资共计1818.12),一次性抚恤金没有,单位工作人员解释说直系亲属没有享受遗属补助的条件,拒不发放!请问我该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一名八级残疾军人,退役后分配到县劳动局下面的乡镇劳动站上班,入编是为财政差额编制,财政工资只有工资的40%,一起进去8个人都是一样,但后来改编的时候,其他人都转为了全额财政编制,可我一直没有被转编,请问,作为残疾军人政府是否应该优先考虑转编,有没有这方面的照顾。我家里没有关系背景,难道没有关系背景,
1、我是2001年部队转业到北京汇源集团工作,07年企业将我的保险从北京私自转到其下属子公司,山东工厂(至今从无在山东工厂工作过),现,总部北京正式职工有住房公积金,我能享受么? 2,我至今承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是否合理?(国家有文件规定二等乙级伤残享受公费医疗,并由企业承担医疗保险) 3、我在该企业从
湖南省关于《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红头文件是多少号文件 湖南省关于《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有没有单独列帐的规定,标准是多少
我是沧州南皮交通局的代表工,1977年参加工作,94年因工小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二等乙级残疾,04年强制性辞退,当时工资300元,交通局一次性补偿残疾19000元,职工费6000元。请问合理吗?是否不应下岗?因为在农村不能干体力活,生活没保障,是否能申请补贴或低保?应该找哪个部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