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村里一块早年规划为路网而一直未正式征用的土地闲置多年,现在租给本人使用,合同却没有明确具体截止日期,该合同是否有效合法?农村闲置土地的最长租赁期限是否有限制规定?请尽快回复,谢谢。
我们村里面在分责任田时,在路边、房边的责任田都预留一点作为闲置地,归责任田主种植(因为在路边的田地,一般有树或其他对庄稼有生长影响,闲置地作为对责任田主的补偿),我家的责任田就分在路边,十几年来一直由我们家耕种旁边的闲置地(其他几边的人也同样),去年我们经队长的同意,在路边种上了杨树,今年,换了队长
我村于10年前出租土地给工业园区开发使用,每亩地给1000元补贴,年龄合格的给办了地劳保,年龄不合格者则拿了两年每月290元的补贴,再到年龄合格后办劳保。 期间工业园区把租用土地卖给了厂方建厂,还有小部分土地建造了三套小别墅卖给了私人使用。 我想请问,一般农村耕地租赁时间是多少年? 我们拿了以上补贴后,还有
我与我村村委会签定了一份5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大概是7亩左右,现在已将我的土地自留地抵制这7亩地,目前又将大概五间房屋的土地租赁给本村村民,租期为五年,现在租期已到,当时也就只签过一个租赁协议,也没有公正,乙方现在不同意拆除房屋。 问:现在有办法通知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吗?怎么解决? 谢谢。
粮食局在60年代初期从我们村租用一块土地建了粮所,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因为村里会计几经换人,当时的合同已经找不到,粮食局手里也没有这个粮所所在地的相关手续,我们村还能要回来这块土地吗?应该怎么讨回?有人说粮食局是政府部门,这就是国家的了,是这么回事吗?
土地承包人把土地卖给了我家,并且签订了租赁买卖合同。不久后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把土地租赁给了另外一家,也签订了租赁买卖合同。现在两家买主因为此块耕地引起争议,请问这款耕地应该由哪个租赁方耕种?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想将土地以入股形式租赁给村干部,(租金入股,每年分红),说要建设娱乐场所,如乒乓球、羽毛球等场所,请问这个是否可以租赁?如果可以应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