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个事情想咨询你一下,我朋友找了个男朋友是浙江的,我朋友是桂林全州县城的农村户口,他们去登记的时候民政局的人说她男朋友的户口本上盖章不是派出所的所以不允许他们在这边登记(男方户口盖章是公安局办证中心的),必须回到浙江那边登记!请问是有这种规定吗?谢谢你
91年结婚 未登记 结婚21年 两个小孩 是否属于婚姻事实 是否受新婚姻法的保护 现在男方有第三者 要离开 法律是否能保证女方的权益 女方不想离婚
男方父母购得的房产在男方与女方婚姻登记前过户给两人,女方随后提出分手,房产归谁所有
我想咨询一下,有个朋友几年前其父母帮他买了套住房,后认识一女友,两人交往多年,双方都在着手准备结婚,在去年年底,在女方及其父母的催促下二人已将原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进行过户,写的是二人的名字,随后也就是今年过年女友突然提出分手,估计过户是女方在为分手做准备,请问这所房产女方有权得到吗,二人没有婚姻登
我户口是在广州学校的集体户口,在广州越秀区登峰街道。男,未到适婚年龄22周岁。已办理未婚证明,但银行还需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居委不肯出申请证明,最多用纸写明证明我是无婚姻状况。 用于在清远的房产交易,银行需要未婚证和无婚姻登记,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根本没到适婚年龄还要办无婚姻证明啊?
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民政局的公章吗?如果需要盖的话是什么章呢?方形的章有法律效力吗?因为婚姻登记章都是
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民政局的公章吗?如果需要盖的话是什么章呢?方形的章有法律效力吗?因为婚姻登记章都是圆形的,是否就应该盖圆形的婚姻登记章呢?麻烦给详细的解释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