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孩子在中午时间,由于他是走读生,学校为创收,把学校所有学生要求在校吃午饭,由于管理不善,致使在学校操场另俩小孩打一小孩,这小孩用小刀造成一死一伤,打斗20分钟无人看管,过后学校领导才发现,当时这两小孩(死的一个是自己到医院的)另一个被学生送到医院,造成这样事件学校应付什么责任?
我的孩子与另一个孩子课间在操场上玩耍,另一个孩子扯住我的孩子的手摔倒,磕掉两颗门牙,当时操场上满是石头,是学校维修操场时没有处理好。责任如何划分?
我两年前受聘进入现在公司,职位是设备工程师,进入公司后,部门领导要我兼管安全,我也就管着,算是友情操作,因为公司没有正式任命或聘用,甚至都没有职责权利的说明,于是我就管着设备(公司管设备就我一个人),安全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今年初公司发生一起事故,安监局调查的时候,公司对安监局讲我是安全员,于是我
环宇公司找我承包焊接成品库架子,计件。也没有合同,在工作当中工人被砸伤,我和工人把伤者送医院,公司领导说是我个人承包找的工人,公司不负责医药费一分钱也不拿,责任该怎么划分。公司管基建设备负责人张建民还说公司的股东有许昌县;市政府好几个局长参股,打官司你赢不了,该怎么处理
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校下课玩时,在健身器材上玩,不小心掉下来,胳膊摔伤,老师在第一时间通知了他的家长。班主任曾多次强调不许学生们去健身器材上玩,可该孩子不听话,去健身器材玩,自己摔伤。对于这种情况,班主任应负责任吗?学校应付责任吗?请您及时回答,谢谢!
我的儿子去年读小学2年级,在一次大课间课的时候,与其余7名同组同学在抢篮球的过程中,右腿被7位同学压断,在经过2次手术后,现在骨头已经恢复,但是手术后留下了长长的疤痕,这2次手术,共计花费医药费2W左右,除去各种保险赔偿1W后,还有1W的医药费无处可报,我准备找学校,但是现在学校说这是正常教学中出现的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