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休的时候,发现下乡的时间没有算工龄,据说是档案里没有其相关材料,自己一直不知道这个情况。在参加工作时,我曾如实填过履历表,后来在单位领取的工龄工资也一直含有下放期间的工龄工资,也从来没有人提问过上山下乡没有材料之事。时至今日,忽然说这样一个问题,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亏我一直留存了自己的知青上山下乡光荣证,因为时隔太久,不知能否找到其他的相关可证明材料,但是我有几个下乡证明人。请问:凭我的下乡光荣证能否作为计算我工龄的充分依据?证明人有用吗?如果不行我还应该怎么办?敬请帮忙,谢谢!
知识青年下放有二十年的工龄.当地的知识青年已经统筹进了社保,后来我就参于了社保,但是工资跟他们大不一样,他们每月六百二十二,我每个月三百四十五,当地社保部门强调我没有劳动指标,所以我工资才只有这一点,请问这是不是合理的,我是88年返城的知青,返城年龄太大,一直没有工作,
本人68年下乡,国家落实政策在当地安排工作了,从80年到88年期间在新金县乐甲乡卫生院工作,是正式职工有档案。88年因个人原因自己离职了,档案在自己手里。现在已经正式退休了。请问从80年到88年期间的这段工龄能通过什么方式续上,或者有什么政策能够找回这一段工龄,一并和退休前的工龄连续计算上。
我是75年下放知青,79年考入技校,这个月退休。昨天单位知会我说社保局要减两年读书期间的工龄,我想我都经历过几次国家的工资改革,工资审批表都盖有工资改革领导小组的印章,认可了读书期间的工龄,可这都到了工作的尽头了,末了末了还来这么一出让人费解。特求助专家请问:对79年考学的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文件、或者补充
我是1975年高中毕业回到林场工作,1982年大学毕业,我的高中同学都是从1975年计算工龄的;而我是从1982年开始计算工龄,相差7年。请问律师,我们国家关于回乡青年工龄如何计算,有什么文件吗。谢谢。
我是1991年万县农校农技专业毕业的不包分配的毕业生,19992年4月经奉节县农业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为合同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1996年又将我们这些具有两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的农业技术员以农业实践生的名义招录到万县农校农技管理专业委培学习,99年毕业后按照文件要求应分配工作,奉节县人事局只叫我们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了人事
父亲是丧偶后与母亲在湖南再婚,再婚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再婚后因工作关系将户口从湖南迁到武汉,子女没有迁过来,未成年的子女一直由父亲的母亲抚养,将户口迁到武汉后就收养了母亲妹妹的一对双胞胎女儿,也就是我和姐姐,我们的收养协议上有写到“膝下无子女”。因为父亲的两个子女从来就不承认母亲,所以没有跟着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