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向我借了几万元钱,并写下借条,此后因他暂没有能力还钱,就把他个人的数码相机、手机等物抵押在我这里,但是近期他却趁我不备又将这些抵押品及我家中存放的部分现金从我的住所偷走并移居他地,报案后警方以作案人不在案发地无法传唤为由不立案侦察。
一名已婚男子以未婚的名义与我同居,而后发现他是已婚身份,他们家人出门调节让他离婚后与我结婚,可是这都是骗局,他们家人来我家滋事并对我进行了殴打、侮辱、谩骂。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一个尿毒病者就因在路上给车让路慢了,而招到毒打,致使肋骨断裂一根,眼底受伤,触使原有病发,报病危抢救两天才渐缓,报警后凶手一直未被拘留或惩处,他该受到何种惩罚?
一男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自己的朋友透露自己所在厂有大量铜,结果当夜男生的朋友进入该厂偷铜,该男生被分赃款1200元,请问此案件中该男生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朋友因买车借我2万元钱由于很熟没打欠条{一万元有汇款单,另一万元由其岳母经手}但他们夫妇在车祸中同时丧生,其遗留记账本明确记载{2009,08,18}欠我一万;{2010,4,29}欠我一万。其岳父母也可证明,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法院判决赔偿他们夫妇各自父母30多万元。请问这笔债务该由谁偿还{他们二家父母相互推脱}请问我该如何维
我是一名学生,放暑假了,私自开了一个暑假补习班,但是几个学生在我那里玩,2个男生把一个女生的脸上划了一个小口子,男生也是无意的,那个时候也不是上课期间,我们老师在家休息,我们开始报名时跟家长说好了的,如果学生在这休息我们就安排老师在这里照顾,家长都说不在补习班这里休息,现在出了这种事家长找我要10000,
我是一名学生,放暑假了,私自开了一个暑假补习班,但是几个学生在我那里玩,2个男生把一个女生的脸上划了一个小口子,男生也是无意的,那个时候也不是上课期间,我们老师在家休息,我们开始报名时跟家长说好了的,如果学生在这休息我们就安排老师在这里照顾,家长都说不在补习班这里休息,现在出了这种事家长找我要10000,
我的资产被法院查封并马上呗拍卖了,拍卖的钱数不够我偿还所有欠款,法院还会继续要求我偿还剩余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