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共4个人在外面吃完饭.在路上做了一会.有一个喝多了.和其中一个就吵起来了.动手了.后来不知道从哪出来一帮人.上来就把我们打了.其他三个男孩子都是皮外伤.我是女孩子,他们把我的门牙打掉了半颗.警察说有监控.但是监控看不到外面.只能看到网吧门口.在网吧里的监控我们认出了6.7个人.现在的问题是警察抓到了俩个.那俩个
我和我朋友吵架了,我拿水果刀扎了她3刀,还有两处是划破皮了,肩膀一刀两厘米,乳房一刀三厘米,大腿里一刀两厘米,她要两万六,我说给她两万,现在已经给她拿了六千,她不同意报警了,警察说没构成轻伤害拘留十天罚款300元,现在我出来了,她还是要两万六我没给她,她说用刀造成轻微伤害找人再让我进去,要判我几年罚我五
由于与女朋友的同事发生口角和一些轻微打斗,女朋友同事的朋友打电话来骂并且叫我到某地点打架,后来我拿了家里的菜刀去了。到了那里,对方拿着警棍先对我动了手,后来又用电棍。最终我失去理智用菜刀将对方砍成轻伤或轻微伤(还没有经法医鉴定)。后来派出所协调不成,对方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地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李律师您好,有件事情咨询一下,麻烦了。 事情经过:一辆面包车违规从机动车变道到非机动车道,挂到我的电动车,致使我左臂、左腿、左脸、左手不同程度划伤,左臂最为严重。交警认定面包车负全责,已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左臂表皮大概有20平方厘米脱落,医生诊断只有皮外伤。 当时他们态度很好,所以第二天我就跟他们一起
因为宅基地发生争执,结果对方持刀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导致我左手臂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害,问一下我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们走在路上被人挑衅并打了起来,对方十来个人我们两个人,后来我们又叫来一个人,这个人把对方其中一个砍伤,住了半个月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三个都要被判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