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已将农村两套宅基地登记在弟兄两人名下,并分别取得房产证。由于弟弟的考入了大学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同时弟弟的房产位置稍好。在村里长辈说合下,兄弟二人互换了房产,并签订了换房产协议。在哥哥房本已更名的情况下,由于弟弟的非农业户口,未能将哥哥的原房本更换到弟弟名下。这样哥哥的名下便拥有了两套房产。在当前农村改造的背景下,面对经济利益,哥哥有意独占两块宅基地。 弟兄两个签订的换房产协议为民间私下签订的协议,有些不很规范的地方(如,协议书未让弟兄二人签名,而是由代笔人代弟兄二人签名)。这样,在证人不住(三名证人,其中一人已去世)的情况下,哥哥若指定协议为伪造将会产生更大麻烦。为打消哥哥的想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弟弟决定对此份换房产协议进行公证。 1、不规范的换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2、因弟弟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可否进行公证? 3、公证可否解决换房产引起的纠纷?
许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我户口所在地是衡阳,婚前协议里涉及的房产(期房,只有合同还没交房)所在地在长沙。请问我跟我老婆这份婚前协议应去哪里公证?另外这种协议公证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谢谢。
我和前夫6年前经民政局协议离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当时的房产处理协议内容现在需要修改,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和房产的处理问题等,如果我们协商一致后同意修改,并签订新的协议,如果不去公证,是不是有效?能不能有法律效力?
您好!我欲买一套二手房,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于今年9月份满五年,且此房正在出租,房东提出先签一个协议,交一万元押金,证件满五年后我们再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个协议用去公证处公证吗?
我与他人2003签订换房协议,由于我是经济适用房2010年才拿到两证,当初约定是在条件成熟半年内过户,现今未满5年房交所不过户,对方当初也缺一国土证,当时他说正在办理。而今他办不了,因为他单位另外还修了房给他,现今协议这套房就不给办理国土证了。 我现在能解除协议吗
朋友邀我做他新建公司的法人代表,用我的身份(证)。为了避免日后公司可能因破产而引发的债务问题及经营当中可能会产生的税务问题等,要与我拟定一张有关的协议,内容大致就是说明该公司的盈、亏和之后的赔偿的问题都与我无关。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么?和我有没有股份有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有效,那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