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广州花都某小区的业主,因新房装修事情,物业经常说我们违规停水停电导致装修工作无法开展,我家是客厅阳台是内阳台,但阳台的面积几乎跟客厅一样大,而且客厅太小了连沙发也放不下,于是我们就把间隔的那个推拉门向外移了一点,那个推拉门也不是什么承重墙之类的,如果不移的话实在住不下啊,物业就说
我刚买了房子,剩余资金不多,因而在装修时没有排取暖管道,现在小区物业上非让我交取暖费,不取暖也要交取暖费,并且还要全交,若不交就停电停水,物业这样做合理吗? 物业还说是其他业主不同意不取暖不交取暖费,并且还说其他业主用暖气时我的房内同时也受热了,非要缴费,全额缴费。物业说的对吗/
二手房东欠了二个月租金跑了,房东现在停水停电,要求现在的租户补交二个月租金。
并且等该物业等到新的租户整体租了,之前租的租户再自行与新租的大租户自行协商。如不愿意只给一个星期搬走。和之前的二手房东签的合同还有2年多才到期,二手房东好象没有房主授权的文件或资料什么的,但房东知道二手转租。这样的合同成立嘛?
我们住的是广东深圳,关外俊龙村的的房子。 二房东之前答应我们先住8楼,2月26号一定有六楼空房。后来找房东找呢三次,还是没有。就是这样的耍我们。骗我们。 第二个月交房租的时候,莫名奇妙的加收50元管理费,就关外的村子,哪有50元管理费的,一般就是十元。我们就拖呢几天。跟他说不搬六楼,就不交房租。他就停我们
我跟二房东借了办公室工作,今天突然接到大房东的一封律师函:大意是大房东跟二房东因经济纠纷打官司,二房东已经败诉了,责令搬迁,否则强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我负责。让我们尽快搬迁,大房东今天告诉我下周停电停水,我联系大房东的上级,他们说我们跟你没关系,你找二房东,可二房东又不在。我房租付到了五月底,合同订
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三年合同,业主于半年后要求收回房子不租了,并且要求物业给停水停电,请问业主是否有权这么做,如果物业费由租赁者所付,租赁者是否有权要求物业不许停水停电?
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10年合同,开家庭旅馆。经营还不到—年半,由于物业装防盗门没了生意,业主又不赔赔偿装修费用,如果物业费由租赁者所付,租赁者是否有权要求物业不许停水停电?
乙租赁甲的房屋后招租了一半的商户,后又整体租给了我经营。原来的租户按合同一起转到了我的名下。后因乙多次违约(有证据和证人)经协商同意我分期支付租金,在协商期限内我要交剩余20%租金时乙恶意拒收造成我违约,(有证人证言和中间人证言)。乙起诉到法院一审裁定我胜诉,乙不服上诉二审发回从审。这时产权人甲给我下
我家楼下有违章搭建,找物业物业不处理,说找城管反映,但拖一年多都没处理下来。后来我自己与楼下找城管协商好此问题。所以一直未交物业费。请问这种情况物业有权停水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