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岳有个万寿大鼎景区,其中有一个万寿大鼎和福寿寺两个景点,两景点共用进出口。03年由一老板投资兴建,今年8月份景区整改,将福寿寺收回佛教协会管理。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收回后,原景区投资公司在未与佛寺管理处商量,也未给与寺庙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单方面私自将整个景区的门票收费权,承包给另一旅游公司!且门票上公然印着万寿大鼎和福寿寺两个景点的图象,并对外宣称景区景点包括福寿寺。另因景区内,万寿大鼎及周边植树园,在福寿寺山门正前,且一条通往外面的公路被原投资公司半路截断,建一门票收费处。请问下能否向原投资公司或现门票承包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和追究相关责任!另外是否可以要求原投资公司,拆除截路而设的门票收费处!谢谢!
本人和养父母2003年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13万其中也有本人的积蓄,没结婚前工资都给夫母,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因为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20万婚后一直有本人还贷,当时他们也口头承认是给我的婚房,2004年结婚大家一起居住,有矛盾后分开住,养分母有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房产权归他们所有,在传票开厅期间他在我们不知道情况下把所有贷款都
我想请问 一个农村老太太在她的晚年。四 五个子女当中只有一个女儿独自照顾了她几年,其他子女都没有照顾她,老人临终之前把家里一块100平方左右的地留给了这个女儿。并且当着其它子女和村干部和村委会的面立下了字迹, 几方都签字并按手印,而且还有村部的印章。 现在老人去世3年多了,那个女儿一家人也在那块地上盖了
我爸妈离婚后把一个套间写在我名下,如今我做生意要钱,想卖了那个套间。可是我老爸说那套间我和我老妈只占有百分之30的产权。原因是婚前房子的钱没交清,后来他娶了后妈、后妈把钱交清了,房产证也是她的名字了。我能否把房产权要回来?
我家以父亲的名字刚买了一套由于地质灾害他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已经交完钱,签了购房合同了的,就等拿钥匙了,现在父亲和 母亲要离婚,父亲愿意把房子给母亲,但是买的时候写的名字是父亲的,经济适用房要5年以后才可以出售产权,我想问下,我父亲可以把这房子离婚时候转给我母亲吗?还有5年之间的产权拥有者是我母亲还是我父
买房时经济适用房,淄博市文件规定五年后允许自由买卖,现在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
今年2月份我和A(女)谈恋爱,一个月后分手,恋爱期间她以各种理由找我要了一万元钱,我打到她银行卡(分别她亲人的卡和她朋友的卡 都不是她的开户名)里,我手里现在有汇款单。其中3千500元是她发短信说找我借的(有短信截图,但是号码是未实名认证的她临时买的号码,而且她早就不用那个号码了)我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去世的父亲留下一处公房,去世之前把公房的名字写成了我的大妹.(因为我当时没在家)后来我结婚,大妹给我写了协议说明房子归我.而后她出嫁,距离现在已经将近20年了,从来没有回来住过,都是我和我妻子还我的女儿三个人住.住了10多年.中间走失的2妹也回来.于是把户口上在了我的名下.现在户口就是我们四个人.公房要面临拆迁,可能
婚前男方交定金,婚后交首付,男方用公积金按揭贷款,首付钱一部分是借的,一部分是男方父母出的,请问房产证可以写夫妻俩个人的名字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孤老有两子一女,子女均各有居所,老人多年一直由女抚养照顾,且两子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有一企业产房,且房本为老人名下,在老人完全认可的前提下,可否经房屋置换方式交予女?是否须通过其两子确认方可成立? 此房是否可由老人作为遗产遗嘱处理,或通过赠与方式处理? 因户口上除老人与其女儿外尚有老人孙女名。为将房
因2004年时生产队资金不足上缴国库,当时我承包了24亩的鱼塘,队长主动要求我续约,以一百多元一亩的价格,承包17年,已一次付清5万多元的承包款,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收据。2012年换了一个新队长,然后他上法院告我,说我当时的租金太低,要求我赔偿多年的鱼塘租金一万七千多元,和没收我鱼塘的一切财产。我应该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