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由于房东不方便过来,双方传真签字的,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
我的购房合同签订的交易时间是2013.5.15日,但是到现在贷款资格审核还没过。现在中介方帮忙找人说可以贷款。我需要跟房东签变更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交易日期延后到双方认为保险的日期,且约定买房不承担在此期间的责任(主要是时间过了这么久,怕到时候贷不到款,房东会追究这个拖延时间的违约金)。但是这份合同需传真签字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贷款,身份证复印件和合同 通过传真发过去的,请问这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对方涉嫌诈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贷款,身份证复印件和合同 通过传真发过去的,请问这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对方涉嫌诈骗 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