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妈69岁,2012年1月7曰交通亊故死亡,姑父75岁,两儿子两女儿都已成家,请问我姑父一家该得到多少赔偿金。
我家是河北秦皇岛农村的,老房子和左右邻居是在一条线上的,都是坐北朝南,也 都是一层的平房,我家今年想在老房子前面(和老房没有间距)盖个2层楼,南北宽10米,高8米左右,对东邻居下午采光有影响,西邻居上午采光有影响,我会不会触犯法律?他们要是告我或者不让我建怎么办?有没有 法律依据
我是农业户口的户主,女儿出嫁后与夫另列一农业户,所生孩子报出生户口在我户口册内二十多年。在申请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时,他应算在我这户还是其父母户内。请解答告知依据。谢谢
甲方:普通农民 乙方:开饭店个体 乙方在甲方正房的东南方盖二楼,乙方的西墙紧贴甲方的东墙,甲方屋檐距乙方后墙前后约4米,现已盖一层就遮挡甲方采光,如果盖 二楼,遮挡就更严重。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甲方应如何维权?
家住农村,建一平房,农村通常找的是包工头,有其全部负责施工,然后有包工头带着他的人施工,期间工人受伤,给怎么划分责任,如果说建筑资质,农村盖房真正的建筑公司不可能承包,都是所谓的包工头,也就没有什么资质,辛辛苦苦赞的一辈子钱,房子没盖还得赔款,建房前怎样才能远离事故后赔偿
农村建房,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出现事故,责任应该是怎样分担的?
今年七月,我需要建房。因为是在农村,所以请的都是附近的亲戚朋友帮忙建,一共请了六人,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而且都是口头协议,说好房子建好后一起付工钱。施工中,因为几块石棉瓦的质量有问题,一人不小心踩破石棉瓦从房子上摔下来,导致颈椎六、七节骨折。现在正在医院治疗。医疗费用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花了四万了。但是做
我家二层自建房在城镇近两里路的路边旁,建于2002年。当时建房时与相邻菜地的邻居就发生争执,所以建房时为了离远点,免得以后再与邻居菜地产生矛盾,就离开了1米建。而现在邻居菜地卖给别人,我们要他离开1米建,他们只答应离开0.5米。并且明天就动工,认为我家离开1在相邻米建没证据。因此,我想咨询窗户采光可以要求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