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家四口,拥有房子几栋,其中在老家有一栋共三间五层,底下是店面,二楼是住房,三楼以上是开旅馆。由于老公有外遇导致夫妻关系不和,于1997年立下离婚协议(房子归我使用,房产证要做给孩子)。于99年离家出走至今。无奈我在2001年单方提出离婚,财产我们协商解决,二个孩子都是我一个人抚养。 老公当时经营一家公司,向朋友公司借款200万,由于经营不善,朋友怕他还不起,于1998年要求他把我们的自有房子作抵押。趁我出差之际,仗着认识房管部门领导把属于我们的财产过户了,还霸占了我二间店面的经营权。 请问房管部门这样的过户合法吗?我要拿回房产证需要怎么做?
我(甲方)买1套二手房,房管部门不办理过户手续,我只好与原房主(乙方)订立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中写明乙方放弃对房产的任何权利,并不得对此房产主张任何权利(包括拆迁补偿费用全部由甲方享受)。 问:1、房管部门有无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我该怎么处理房管部门的不作为行为? 2、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以上协
律师你好,我租住的是以前房管局的顶层房子,一居室每月付房费不到90元。5,6年前房子的阳台、卫生间、厨房一到下雨天或是化雪天就会漏水。我也反映了5,6年了,房管部门也说修过了但是总修不好。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半年没有交房钱了,本想用这种方式向他们示威但现在效果不好。我想用这半年的房费请专业的人员帮我
我没有向法院起诉和丈夫离婚前,他亲自带我到银行看过他手中持有的一本存折上的现金数额。我在诉讼书里也标明了该笔共同财产。而且在提交起诉书后的第二天,我就通过银行系统查出那钱还在。过两天就要开庭了,现在我担心丈夫会把钱转移走,从而制造一些虚有的借条来那我该怎么办好?
我2008年买了一套房子,在房管局也办理了过户,最近听说此房是按揭的,并且已经拖欠好久,我该怎么办?
2008年9月,我从张某手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支付房款30万,张某一直不搬出,我在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搬出,现在执行阶段;不曾想开发商说张某的房子是按揭的,贷款还有218万,已经好久不付了。我支付房款时是在房管局办的过户手续,当时这套房子也没有抵押登记,现在我有房管局颁发的房权证。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由于结婚后,男方挣钱,女方持家,照顾子女、父母。都不知道男方一共到底有多少钱。那该怎样平分财产啊?还有男方根本就不想平分财产,想霸占,理由是他自己挣的。 还有从孩子小的时候,都没有做的父亲的义务,还经常有家庭暴力,所以孩子从小跟她外婆长大。
我买了一套房子,要到房管部门办手续两家协商好一起去,但卖方妻子娘家突然有要事不能到场了,怎么办?
我的房子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原房主夫妻已过世,而且他们没有子女,我该怎么办?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领了结婚证之后,老公买房子,过户后只写老公的名字,没有添加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还是说一定
领了结婚证之后,老公买房子,过户后只写老公的名字,没有添加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还是说一定要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才属于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