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因为自己有失业证,开个体工商户可以免税,所以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朋友开了一个个体工商户.现在有点懂法了,明白这样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但又不太可能去注销这个个体工商户(而且就算注销了,注销前存在的债务也是要我承担的),各位朋友可以不可以帮帮忙,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可以把我的损失降到最低。比
小梁的爸爸十多年前购车房两个(当时购买凭证只有盖章的收据),后改建为商铺使用,营业执照是办小梁的名字,现该铺位转租他人使用,按理应该让租客自己办理执照,但资询过相关部门后,原有执照取消了就不再发。所以只能继续用小梁的营业执照,他担心租客会做什么违法的事导致他要承担法律责任(租客是卖烟酒的),该怎么办
本人是外地来上海打工的,03年在嘉定区租了一30平米的房子做摄影及广告设计生意,现面临动迁,拆迁办说我们没有停业损失及搬迁赔偿,营业执照有7000元,但上海本地人的是10000(即使从未营业过)。我们的营业执照是我们自己的。 10月8日,村拆迁办把水电停了。要我们搬走,明确说承租人没有搬迁费、安置费和停业损失补偿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风险,他不去注销,我怎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风险,他不去注销,我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