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盖房和建筑公司当初约定,盖完楼房和门房后付款11万,本要签合同的,但是没签,现在他们盖一点房就要点钱,楼房还没盖完就已经要了9万了,并且只给我打了个收据,上面写有他们的名字和收款金额,请问这个收据有法律效力么,万一他们拿了钱跑了,我能告他们诈骗么,我该怎么维护我得权益?急需回复,谢谢你们了!
各位律师: 丈夫在未经妻子书面同意的情况先私自与买房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当时并未取得产权证,产权证为协议签订1年后取得,且户主姓名为妻子),无收款收据,未过户,但买方已居住10多年。现丈夫以无收据为由认定买方证据不足,想要拿回房子,请问是否成立?
我在房产商处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了定金,可是房产商给我开的定金收款收据上名字写错了,不是我本人的名字,也不是我爱人的名字。有关系吗?
买房时没有过户,有合同和当时卖方的收款收据,现在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2007年买了一处二层楼,带院。市泰山区证,买房时没有过户,有合同和当时卖方的收款收据,现在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当时,有人找我和他搭伙说一起承包一个建筑工地,但这搭伙也无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说一起搭伙干,并且那个人是承包这个工地的负责人,由于建筑需要,另一名口头上说搭伙的人,就与租赁钢管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但到最后钱没付,租赁公司就要求我与这2名口头上说搭伙的人签字表示欠款他们公司,但我们签在了收款收据单上
离职交接时发现盖公章的空白收款收款遗失一张(被人为的撕掉一张三联),事后已经登报声明作废,但公司还要求写一份保证书,(该票据不是本人拿走的,如何保证?)否则不予发放工资,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劳动仲裁咨询过了,他们说属于个案,让我咨询律师。明白公司的这种做法有他的原因,但是收据确实不是本
我是开烟酒行的,前几个月有单位或个人,来我店拿酒 拿烟 我写的是收款收据 并写上了商品名称和价格 还叫拿烟酒的人签字过。最近他们不想结这些款项。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要回这些钱吗?
1、公司本内部的收款收据(空白已盖公章)原交由我保管(有写签收记录);2、后来我交给出纳管理(她直接参与填写,她保管期间我没再碰过那本收据),因为是一个办公室的,交给她的时疏忽大意没有跟她签交接手续;3、本月发现那本收据被人为的撕掉了一页,出纳不承认,公司只认我的签收记录,要我对此事负责;4、我已经在报
律师们好!事情是这样的,8月30日我带我女儿去幼儿园报名,刚报完名出来,就碰到一个跟我老公和我家婆都会熟悉的做保险的。她一看到我,就问我女儿报名了没有,我就直说报了,之后她就一直要我我给女儿买份学生险,当时我就说了不要,到时要再找她,可她硬缠着说要不先把单子填一下,我也是给她缠得很烦,心想单子填一下可
2000年我在镇上买的一块地只有政府财政的收款收据,没有土地证,现在被开发商开发了,我应该怎么办?能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