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30年前盖的平房,没有任何证件,期间也无翻修等,一直居住到现在,想咨询一下这房子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时是否给以补偿,如何补偿?
1.婚前娘家用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月供和居住均为我的父母,如果我们夫妻想购房的话,算第几次购房?2.婚后我们跟公婆共居,如现住房拆迁我们是否拥有拆迁补偿金?房屋的户主是公公的名字,但是我们的户口均在该住处。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黑龙江哈尔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什么是合理的补偿?还让百姓火不/
我是方正县,县城城内房屋拆迁征收,按房子的面积一比一的给,其它院子、偏房都不算在内,给你哪个地段,几号楼几层都是政府和开发商说了算,你房子面积小分给你的房子多出来的还要按市场价格卖给你,怎么自己的房产自己都无权做主,什么私有财产?不同意的还要强拆,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哪里是说理的地方啊,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