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男)非法同居,而且有啦一个孩子,没有任何结婚证件,现在要脱离这种关系,请问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该怎么做?
事情是这样的林律师,我在去年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她是结过婚的而且有孩子,然后和我同居了大半年,在和我一起的时候她一直说要离婚什么,到最后也没离成结果就分了又回去和他家里那位在一起,大概又过了两个月,他又联系我了,就说什么她和她老公过得不好什么的,就这样我们又在了一起三个多月,现在她又不想要我了又要
男方跟女方结婚3个多月了,男方给了女方3万元彩礼,女方用3万元买了嫁妆,双方办了酒席,没有办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住的是男方父母的房子,男方每天喝酒,性格急躁,语言粗俗,没有内涵,两人在一起生活不愉快,话不投机,没有家的温暖,最重要的是男方知道自己包皮过长坚持与女方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有妇科炎症
妻子和我2000年生一女儿,今年12岁。2005年起,妻子在外打工长达7年,从来就没有寄过钱给家里。女儿读书六年,她也置之不理,生活等方面更加不闻不问,根本就没有尽自己做母亲的职责和义务。近三年经常有邻居在她老家过年时看到和另一男人在一起。2011年春节,邻居还看见她抱着一个女婴和那男人同她家里人聚会,还合了影。
甲女跟乙男是夫妻关系,离婚后,又复婚了,但是甲女跟乙男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乙男不同意离婚,以各种威胁逼迫甲女,甲女在乙男的逼迫之下只能忍受! 后来甲女跑出来跟丙男同居,丙男知道甲女没有离婚,但是两个人希望结婚! 后来甲女跟丙男的事情被乙男知道,乙男对甲女进行殴打!甲女在“乙男对甲女的家人以及丙男的家人
我的女朋友2年前闹离婚也已向法院起诉过,但是法院判不同意,现在我和她同居了,请问我们现在是不是非法同居,要付什么法律责认 谢谢
1986年以前同居并育有2个儿子,其儿子均已成家,但双方未领结婚证,户口本却有双方的夫妻关系的名字,此为事实婚姻关系还是非法同居关系?现在双方性格不和协议离婚并签字,是否有效?是否一定要到法院或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