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个女儿在乌鲁木齐事业单位工作,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我大女儿05年上大学期间将户口迁出到学校,09年毕业又将户口迁入原户籍的派出所,但她在农村一直有地,另外我 的小女儿也是乌鲁木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她的户口和本分地都在本村,现在我村有三千亩集体土地 被工业占用 ,后经群众上访下发安置费,后续还有土地
我爸他们一共七姐妹,我爸和幺叔两男孩,幺叔为超生的,所以当年分配土地(按人口分配)的时候他就没有分到土地,这之前姑姑姑妈他们没有要求分土地给他们,而现在土地增值了,她们回来要求分地,当然老爸是同意的,但是幺叔要求在姑姑姑妈她们分走她们的土地后再跟我爸均分剩下的土地,我爸不同意,因此他也不同意了。我想
您好!我是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宋村村民。2012年2月份我们所在的宋村国家征用建设科技新城。4月2日征用赔偿款全部划到村委,五月下旬到小组一共665万。分配由于涉及到非农业户口(本村长大农转非、其配偶非农村户口以及他们所生的小孩也是非农村户口还包括移民非农村户口)。我们小组有103口人,其中农民85人,非农村户口18
我是外嫁女,09年分办个人户口本时未分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在户口区征地拆迁.我的土地权登记在哥哥名下的共有人之一,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平均分配土地.并且要求村委将属于我的那份补偿款直接拨入我的名下帐户?
请问家庭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村委会和村里少数人(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不需要盖房的人)反对使用该集体土地,经协商要价太高协商无果,可以说村委会不作为和几个奸诈小人串通一气。村委会不给开信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就无法发证么?乡政府也是推脱责任。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出租给私人,我的户口还是在村里,但出租金分配时,村上的队长说嫁出村的女人达到半年以上的,不管户口在不在村里都没有钱分,不知道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期待您给我的回复,谢谢!
我们村去年开始土地开发,说是租用99年,然后每年发放补偿款。当初那些人懒的种田都把户口迁出去、改成居民户,一些学生上大学把户口迁出,现在有好处了,都挂靠的挂靠,迁回来的迁回来,也想从中分一杯羹,和农业户口的闹僵起来,导致现如今补偿款仍不得发放。还有剩下没被征用的土地是按照人数平均分配。故而问之,挂靠户
我嫂子前年和我哥结婚,户口从滨州市沾化县迁至滨州市邹平县,去年得子,男孩。至今二人均为分得土地。请教一下具体的农村新增人口的土地分配的相关政策。
我家本来是在洞头县的,后来把户籍迁到了乐清,我爸买地造房。由于我爸在外工作,造房的事宜由我爷爷负责。后来根据户籍分土地的时候,我爷爷签字不要土地。我一家并不知情。(我爷爷还是洞头县的户口)。 后来没分到土地后,我们知道了这个签字的事情,但并没有采取相关的法律措施,等于是不了了之。 时隔多年,现在村里
一、已成士官的现役军人能否享受农村土地收益分配。 二、享受国家财政待遇的教师能否享受农村土地收益分配。 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能否享受农村土地收益分配。 四、原来为逃避农村负担而只上半边农村户的人现在分一个人的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