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2014年4月为离婚要我全部财产,实施了诬告陷害,人身限制,持刀威胁、送礼给基层法院领导非法冻结本人与第三人合伙共同债权等非法胁迫手段夺取了本人一切财产,使我一无所有,还要我所谓“补偿费”七万元,经一审二审我提供了主张受胁迫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由公安机关出具多份铁证及法院违法冻结债权后使前妻胁迫成功的完整证据链证据,而对方没有任何证据能反证客观存在的事实、但一二审法官、公然无视证据规则、无任何法律依据维护对方、制造了冤假错案。请问这案依法向何处维权。
和对象结婚1年多点,因为各种琐事不愉快。对方现在起诉到法院,说我转移资产给我父母,要求分割我父亲和母亲的财产。 我平时也就是按父母的要求用父母的账号网购一些东西,或用他们的账号买些理财产品。全是他们的账号我就是给父母建议有些关键的环节帮父母执行。 现在对方要求分割我父母的财产,说我把夫妻共同财产转
夫妻一起贷款,购房合同上却被地产方写了丈夫是名字,银行贷款却说房产证上只能有丈夫的名字,请问离婚后房子的归属权,分配方式如何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以买卖的方式进行,未付款给父母,现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可收回房产吗?
1、父母怎样收回房产? 2、父母怎么追溯房款? 若其中另一方(获利方)咬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咋办,而实际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