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定襄杨芳乡一村庄,后来上学户口牵走之后又退回了定襄。是属于山西忻州定襄县非农户(从农户变成了非农户,现在居住在村里),我妻子是忻州忻府区一村里的农户。现在我办理好了准迁证,上面写明准予我妻子迁到我的家乡也就是杨芳乡。但是忻府区派出所办理人员以准迁证上写明婚迁为由只给开具迁往我在定襄县的非农户
我跟老婆是在女方家登记结婚的,计生关系办在女方,现在想要孩子需要办理准生证,可是我这边地方政府要求我把户籍迁至女方才给我开据《初婚未育证明》到女方办理准生证,女方那边地方政府并未要求我在那边落户。请问有哪条法律条文规定需要将户籍迁至登记结婚的那一方吗?如果没有,那要是男方地方政府强行要求迁移户口才给
我是一名大学新生,今年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写错了迁入地址的一些内容。如: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1号写成了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我该怎么样才能改正地址并办理好户籍迁移?
我现在已婚,户口在南京人才市场,妻子户口在湖南,现在我们和父母居住在镇江市,我父母的户口在镇江市。现在有了小孩,想在镇江给小孩上户口,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上吗?急!!!!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问题是,我和父母的户籍在天津,爷爷奶奶的户籍在聊城开发区,我对象的户籍在于集乡,我想把我对象的户籍迁入我爷爷处的户口簿上,可是户籍警说不能办理;请给予帮助,谢谢
户口迁出地江陵县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迁入地潍坊派出所回复不符合,按潍坊派出所的要求开户籍证明,江陵县派出所又不给办,要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