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退休职工,81年领取独生子女证,按计生委02年通告文件我无法领取养老补助,可是我退休时是按国家新政策计算养老金的,没有享受5%的独生子女补贴,太冤了!不知道有何渠道申诉?请帮助解答?谢谢!
您好,我是一名在外地打工者。这里我是想替我爸咨询一点问题。 我爸大概在2000年左右进了我们镇上的畜牧站当了一名兽医员,由于当时的农村户口不值钱,指望着有个城镇户口以后老了能领取一点退休金之类的补贴,所以花了一些钱,好不容易把户口从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然而,没干几年后却因为受排挤被迫下岗了。这一下岗,
我们是水电集团总公司直属单位流芳宾馆的退休职工,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等待遇,现在
我们是水电集团总公司直属单位流芳宾馆的退休职工,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等待遇,现在总公司把宾馆移交给了公司下属单位山东德州十三局,我们如何要回我们应有的待遇?
我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2年毕业生,生源地是山西忻州,我已经找到工作,工作地址是山西太原,公司同意接受档案和户籍,签了就业协议书。毕业之后,学校直接把将我户口迁回原籍,说是天津大专毕业生只能迁回原籍,不管你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和单位。这个规定是哪一条,能否帮忙列举?还有我已经签了就业协议书,并到山西省教育
我是95年的,我们家在农村,但是我是包养的,也有独生子女证,其他同学都可以每个月领独生子女的钱,政府那时候只说我是包养的,不应该有优惠! 我怎样能得到我原本该享受的优惠?怎样举报政府的所作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