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兄弟姊妹3人。父母在世时的房子是我出钱买下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一直与父母同住,赡养父母直到终老。现在父母过世了,其中1个弟弟提出平分房产的要求,我觉得不公:1当年购买房产是我付的全款(有凭证),2我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请问这个问题应如何处理? 能否详细解答,有哪些具体情况
我父母有红本安居房各占一半产权,后两人离婚,在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中明确: 1.离婚后母亲将其一半产权划归我所有 2.父亲承诺其二分之一产权指定我为唯一享有继承权。 几年前我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现在我想把房产证上我母亲名字替换成我的名字,有如下问题: 1.我可以凭之前财产分割协议直接去房产登机部门办理换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想公证归我本人所有,与配偶无关,怎样处理?
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子,由于限购令出台,购买房子时需直接登记为我本人的名子,如何证明是父母出资为我个人购买,资产与配偶无关,需要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我父亲已早过世,母亲才过世,因为突然没有留下什么话,我才发现家里的房子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亲戚的名字,但是该亲戚留了欠条,借我母亲的房产证用于贷款,但是房屋产权仍是我妈,3年过后,再过户为我妈的名字,2006年写的,现在已经2011年,只是把房产证拿到了手,但名字不是我妈,还就欠条在我手里。 我想请问的是,
我父母现已相继去世,留有一套80平左右的房产(单位福利房),父亲十年前去世的时候写有一份遗嘱,主要内容大概是:其房产分为四份,我母亲及三个孩子各占四分之一,当时我母亲认为此遗嘱不合理,当着我父亲的遗像把它撕掉了。今年七月我母亲去世,去世前大约5个月的时候,她把由她签名的两份遗嘱给了我(08、09年),其主
死者妻子不顾死者父母俱在,在死者过世3天内就办完房产和资金变更,手段毒辣
本人哥哥是海归,在华尔街工作多年,在上海有自己IT公司和20多个员工,3月份因为鼻咽癌去世,从确诊到死亡不到一年,10年4月在上海五官科医院确诊,今年3月20日在纺三医院死亡,死者所有的男方亲戚对于整个癌症和治疗毫不知情,直到死者老婆在死者死亡前2个小时通知死者父母死者癌症扩散到骨头,2小时后就来电报死讯,那是
婚后父母以买卖的形式把房产过户到我与妻子名下,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然后我们又以买卖二手房的形式从银行贷款10万,是以妻子的名义贷的款,她来还款,但是贷款的钱一直在她手里,离婚的时候她又以房子为要挟向我索取八万的补偿款,然后房子归我所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这么解决吗?有没有办法让我的损失小点儿,毕
情况是这样的: 1,父母生有一子(我)一女(我妹),2005年以前一直同住在一起,住的是1994年父母在自留地建的地面面积45平米的三层楼房。 2,2005年,我妹结婚后就搬出去了(户口没迁出去),我和父母共同生活。 3,2006年,父亲几兄妹(父亲有2个弟弟和2个妹妹,爷爷奶奶那时已经去世了,一共育有5个子女
父母过世后我与妻子儿子13岁及侄女14岁【弟与其妻离婚女孩判给我弟‘后弟因病去世遂侄女被其母领走一起生活。请问我父母名下的房子我如何过到我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