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医疗事故,结扎后发生宫外孕,差点造成死亡.要求医院赔偿3.5万元。医院承认是院方造成的医疗事,但是故态度恶劣,在拖延2个月后回复说,如果进行医疗鉴定,就赔偿3.5万元(医疗鉴定需花费2万元左右,并且结扎手术和宫外孕手术在同一医院进行,不必再次进行医疗鉴定),如果不进行医疗鉴定,就赔偿3000至5000元,不能保障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请问,这种情况医院应该赔偿多少钱?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紧急!谢谢!
尽量避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此类情况必须提起诉讼,那应该需要什么方法或条件?
妇科医疗事故,结扎后发生宫外孕,差点造成死亡.经过协商后,医院已经赔偿。 但是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委托医院做手术,造成医疗事故,政府(计生办)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应如何要求政府赔偿呢?期待您的回答
患者因胃痛到小诊所就医 诊所给其缓慢静滴葡萄糖观察,10分钟后患者病情突然恶化,诊所即拨打120并就地抢救,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临床死亡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家属不同意死检,擅自火化了死体,使得死因无法明确 问还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吗?
律师您好!我表妹以前做过一次宫外孕手术,所以一边的输卵管已经坏死。这次怀孕孝感市中心医院检查的结果说可能是宫外孕,住院打胎采取保守治疗十一天,抽血结果说保守治疗失败,医生说必须尽快手术,经过手术把输卵管切掉后,查血结果是胎儿仍在体内,医生又说要清宫。 我想问一下的就是这个医生不管是保守治疗还是动
你好,我的宝宝在八个半月的时候胎死腹中,死因是脐带绕颈。10月26号早上10点,我定期到医院产检,医生帮我做了胎心检查,然后告诉我一切正常。因为七个半月的时候检查出我的小孩有脐带绕颈一圈的现象,所以我很担心,所以我要求给我做B超检查,但是医生说已经八个半月了小孩大了就不会再绕了,所以我放心回家了,但就在当
我母亲是今年11月2日因肾小球肾炎入住的我市中心医院,治疗过程中给我母亲使用了需在腹部注射的抗凝血针剂,因为我母亲十分瘦弱,在打此针的时候都是由护士提起腹部的皮肤注射的,11月5日,一名护士在为我母亲注射此针的时候未按此操作规程进行注射,从而引起我母亲腹内渗血长达5天,此间我们每天都向护士和医生反应了这个